新劳动法关于社会保险是怎样规定的?

在电力局工作十余年,电力局一直未给缴纳社会保险,08年新劳动法实施后,至今还是没有给缴纳任何社会保险,如何才能让电力局给缴纳保险呢?先进行劳动仲裁吗?如果追缴的话是从08年新劳动法实施追缴还是从开始工作追缴?

广东胡律师:

去劳动局监察大队举报投诉要求,也可以去申请劳动仲裁,从“社保条例”实施后开始追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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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8-06-09

  按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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