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拿到准迁证后怎么办理户口

准迁证找人带领的,自己工作忙,没有咨询接下来怎么办理?只知道要到户籍所在地去一趟,具体要带哪些东西。办理后拿回来什么东西。之后到迁入地再办理什么?问了这一趟不白跑,哪位高人能解答下,万分感激!谢谢!

户口迁移,是中国户口登记制度实行在常住地登记户口的原则。公民常住地发生变化以后,应将户口迁移到现住地,即进行户口迁移。怎样办理户口迁移?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9-08-19

拿到准迁证后,可持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准迁证》第二联到原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办理户口迁出手续并开具《户口迁移证》。然后,持居民身份证、《户口迁移证》、《准迁证》第三联等材料到落户地公安派出所或区县人口服务管理中心办理居民户口登记并打印户口簿。

户口准迁证式样由省、市、自治区公安厅、局统筹印制,由市、县公安局或城市公安分局签发。一式三联,第一联由发证机关存查;第二联交申请人办理户口迁移,由迁出地存查;第三联由迁入地存查。

扩展资料:

公民迁移,除在本户口管辖区内移居,只作住址变动登记,不作迁出、迁入登记外,凡是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的,均可办理迁出、迁入登记。

办理户口迁移所需的证明材料

公民因各种原因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的,应持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与迁移事由相关的证明:

1.婚迁,持合法的结婚(离婚)证;

2.分(购)、建房迁移,持房卡或住房证明;

3.出国(境)注销户口,持有关部门出具的注销户口通知单;

4.回国(入境)落户,持定居证或劳动人事部门核准的录用证明、护照(回乡证)或有关部门出具的证件收存(收缴)证明,回国后异地落户的,还须持原户口登记机关出具的注销户口的证明;

5.公民入伍注销户口,持入伍通知书;

6.退伍、复员、转业落户,持县市兵役机关,县市以上复员安置办公室发给的登记户口的证明,异地安置的,还须持原户口登记机关出具的注销户口的证明;

7.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落户,持释放证、解除劳教通知书,异地落户的,还须持原户口登记机关出具的注销户口的证明;

8.大中专学生入学户口迁移,持入学通知书;

9.大中专学生分配落户,持派遣证;

10.录用公务员、招收职工迁移户口,持录用(招收)证明及《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

11.公务员、职工调动、辞退等户口迁移,持调动、辞退证明及《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

12.收养小孩落户,持收养公证书或《收养证》;

13.解除收养关系迁移户口,持解除收养关系公证书或《解除收养证》;

14.离退休人员户口迁移,持离(退)休证;

15.与职称、职务、学历、荣誉、工龄、年龄等有关的户口迁移,持相应的证(聘)书及工龄、年龄证明;

16.需要凭户口准迁证方可迁移的对象,还须持迁入地县、市公安机关出具的户口准迁证;

17.需要经过上级公安机关批准后方办理的户口迁移,还应提供上级公安机关的批准文件。

参考资料:

户口迁移-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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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11-21
带你的身份证、户口簿及准迁证到户籍所在派出所,可能需要身份证和户口簿的复印件(这个记不太清楚了,最好复印2份带着),就可以了。
之后,你迁出地的派出所会给你一份户口档案,主要是你的户口底表,这个档案千万不要弄丢,否则你就没有户口了。建议你立即拿着这些东西,再回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落户,就可以了。
在这些过程中,派出所会在你的户口簿上添加或删改一些东西,不用你操心。
另外,如需重新打印户口簿,可能需缴纳20元工本费(买户口簿的钱)。
最后,希望你把你的身份证、户口簿都复印一份备存,以免发生丢失、系统错误之类的问题,把你的户口弄丢了就麻烦了。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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