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8-03-21
《婚姻法》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第十九条 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为夫妻一方的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只要遗嘱有效,并且遗嘱中注明该遗产只是赠与你,而不是你和你的妻子,就可以了。但你在以后要注意把这些遗产与你们的家庭(夫妻)共同财产区分。以免分割时产生争议,不好解决。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09-07-24
广东胡律师:
1、你父亲立的遗嘱内容合法并没有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话,遗嘱就有效;
2、你父亲要没有特别说明这个遗产只给你的话,你继承的这个遗产就属于你和你妻子的夫妻共同财产,你如果怕你妻子分,那就让你父亲立遗嘱只给你一个人。
第3个回答 2009-07-24
是有的,因为你和你的对象已经结婚了,所以应该是夫妻共有财产。
第4个回答 2009-07-24
要明确写明是给你个人的而不是给夫妻二人的,并且要求公证处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