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07年借我3万元,当时说是09年底连本付息一次清,有欠条和手印为据.可现在他却耍起了无赖,说只还本金,不还利息,要么就是一分不还.本来我想利息不还就算了,再者大家也挺熟的,也不差那点利息. 可我见此人太霸道,语言十分凶狠,所以我很生气,做了两手准本,一法律,二暴力(钱少事大,很多时候问题的发生不是钱多钱少的事情.)
我要问的是: 这类问题,法律上该怎么处理 ?有诉讼实效吗?我这个问题超过实效期吗? 有最低诉讼金额 限制吗? 法律可以强制还款吗?通过法律解决,利息怎么算?是按当时欠条上约定的利息?还是按银行的利率算?
情况很紧急??请知情人士帮帮忙??我在线求助?立下字句有失效期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