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这个月辞职,上个月的工资是否应该给发

如题所述

应当支付。劳动者有上班提供劳动,就享有获得相应劳动报酬的权利。在合法解除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当一次性付清劳动者的工资。

用人单位未支付的,劳动者可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可以请求加付赔偿金,赔偿金标准: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投诉时,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及相关拖欠工资的证据。

或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申请时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书(2份);证据清单和相应证据材料(2份),证据材料主要有劳动合同,工资银行账单;身份证复印件(1份)。

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劳动法》
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6-11-07
如果你按规定提前30天书面离职通知单位,到30离职,单位应当一次性全部结清你的工资。

相关的法律法规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年修订) 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第2个回答  2016-11-07
是的,法律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结清劳动者所有工资。
当然,双方也可以协商一个支付日期,但必须劳动者同意。
第3个回答  2016-11-14
很多公司都会这样对待劳动者,建议你联系他们负责发工资的人问下原因看,合理的劳动成果一定要追讨回来,如果他们扯皮,赖着不想给,那就找当地劳动局告他们,前提是你得证明你是他们公司的员工而且上个月还在他们公司上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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