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成立公司资金需要实际缴付到位吗?

如题所述

你好,现在注册公司不需要实缴资金,也没有最低资金要求。

2014年3月1日新《公司法》颁布实施,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度转变为认缴登记制度,工商部门只登记公司认缴的注册资本总额,无需登记实收资本,不再收取验资证明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了公司登记时,无需提交验资报告,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

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对公司注册资本实缴另有规定的外,其他公司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登记机关不再对有限责任公司和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实收资本进行登记;

取消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3万元、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1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500万元的限制;

不再限制公司设立时全体股东(发起人)的首次出资额及比例;

不再限制公司全体股东(发起人)的货币出资总额占注册资本的比例;

不再规定公司股东(发起人)缴足出资的期限。

拓展资料

一、实缴制和认缴制

实缴制是指企业营业执照上的注册资本是多少,该公司的银行验资账户上就必须有相应数额的资金。

认缴制是指工商部门只登记公司认缴的注册资本总额,无须登记实收资本,不再收取验资证明文件。

二、注册资本认缴制与实缴制的区别

1、实缴制是真真切切的把钱交出来,认缴制是不真正的实际的拿钱出来,用通俗话来说叫认账不赖账。

2、实缴制要作验资证明,一般是会计师事务所出具。而认缴制不收验资证明文件。

3、实缴制需要占用企业的资金,增加了创业者创业成本。认缴制不需要占用企业资金,对创业者来说大大降低了创业成本,同时也降低了创业风险,更能激发包括大学生和有想法的人在内的有心创业之人大胆创业,不再担忧会失败造成巨额损失。

4、实缴制有最低限额规定,旧《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3万元、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1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500万元。认缴制不再有最低限额,也就是说注册资本1元也是允许的。

5、实缴制缴纳年限有明文规定,旧《公司法》规定一般情况下自公司成立之日起2年内缴足,投资公司可以在5年内缴足。认缴制认缴年限可以约定。但是请注意注册资本认缴不等于不缴,当承诺了注册资本实缴到位的年限,就与公司登记机关签订了合同,若不履行则构成违约,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另外,不是所有公司都可适用认缴制,金融类公司、典当行、劳务公司、募集式股份公司不适用认缴制。

三、资金认缴需要注意事项

注册资本“实缴”改为“认缴”,并不意味着注册资本可以“只认不缴”,只不过是由原来的“先缴”改成了“分次缴纳”。企业应该在承诺的认缴期限内缴纳完毕,同时以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1、认缴时限越长越好。 

认缴金额,认缴期限等信息都将对社会公布,企业运营过程中,认缴期限太长会引起合作伙伴对公司诚信和实力产生怀疑;企业应该根据自身实力、经营规模和创业规划来确定认缴期限,树立诚信意识。

2、注册资本可以“只认不缴”注册资本,“实缴”改为“认缴”,并不意味着注册资本可以“只认不缴”,企业应在承诺的认缴期限内缴纳完毕,同时以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在交易过程中,“只认不缴”会影响公司的诚信度;监管部门会对企业进行抽查,如果企业未兑现认缴的承诺,主管部门将按照《公司法》进行处罚,并将其拉入“经营异常名录”向社会公示,甚至可能写进全国联网的“黑名单”,导致“一处违法,处处受限”。

3、多余的注册资本金获取的利息收入,个人股东所获的税后收益税负较重,注册资本定高了,个人股东按企业章程实缴后,企业资金就会出现闲余,只好放在银行获取利息收入;而如果是公司制企业,利润要交纳25%的企业所得税和20%个人所得税后才分红到股东,相对于股东个人自行投资或投到个人独资、合伙企业,个人股东所获的税后收益税负较重。

参考资料: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资本认缴制并非“任缴制”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20-12-05

需要。

工商局罚款时会依据《公司法》第二百条:公司的发起人、股东虚假出资,未交付或者未按期交付作为出资的货币或者非货币财产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虚假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

公司法第二十六条: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三万元。

扩展资料:

注意事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三条:各单位必须依法设置会计帐簿,并保证其真实、完整。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各单位应当根据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机构,或者在有关机构中设置会计人员并指定会计主管人员;不具备设置条件的,应当委托经批准设立从事会计代理记帐业务的中介机构代理记帐。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公司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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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9-06-19
根据《公司法》的新要求,公司成立时根据公司章程所规定的的期限对公司注册资金进行入资。那么就是说可以在公司刚成立的时候就全部入资到位,也可以在经营期间入资到位,取决于公司的投资款什么时候能到位。只要投资款没有到位,那么公司的注册资金就是认缴的,投资款到位之后就是实缴了
第3个回答  2019-06-19
现在成立公司,
资金实行认缴制,
不需要实际缴纳,
也就是说可以不用缴一分钱
就可以注册公司。
第4个回答  2020-12-08
公司注册资金,是指设立企业在银行行政管理机关登记的资本总额,即投资者认缴的全部出资额。
国家对企业注册资金最低限额的规定是:生产性公司的注册资金不得小于3万元,以批发业务为主的商业性公司的注册资金不得小于3万元,以零售为主的商业性公司的注册资金不得小于3万元。
《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12条规定:“注册资金是国家授予企业法人经营管理的财产或者企业法人自有财产的数额体现。企业法人办理开业登记,申请注册的资金数额与实有资金不一致的,按照国家专项规定办理。”
《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第31条规定:“注册资金数额是企业法人经营管理的财产或者企业法人所有的财产的货币表现。除国家另有规定外,企业的注册资金应当与实有资金相一致。”
公司的注册资本的公司的登记机关登记注册的资本额,也叫法定资本。注册资金是国家授予企业法人经营管理的财产或者企业法人自有财产的数额体现。注册资本与注册资金的概念有很大差异。注册资金所反映的是企业经营管理权;注册资金是企业实有资产的总和,注册资本是出资人实缴的出资额的总和。注册资金随实有资金的增减而增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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