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一条第三款的内容是什么?

如题所述

该条第三款是关于人民检察院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期限和次数的规定。
第一百七十一条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认为可能存在本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的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情形的,可以要求其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作出说明。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
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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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12-15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一条第三款

  伪造货币并出售或者运输伪造的货币的,依照本法第一百七十条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一条第三款的内容是什么?
该条第三款是关于人民检察院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期限和次数的规定。第一百七十一条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认为可能存在本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的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情形的,可以要求其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作出说明。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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