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一道简单的排列组合题目哦。。啊 我又晕了

将4名教师分派到3所中学任教,每所中学至少1名教师,则不同的分派方案共有多少种?

之前用过分类,就是把老师分成 什么 112 121之类的。。好烦啊,能不能直接用
C42*C31*C21*C21=72?
四个老师抽两个放到一个学校* 从剩下的两个抽一个放到其中一个学校= 错误
如果 C42*C31*C21*C21 后面去掉C21貌似就对了,可是我不知道为什么 后面抽取两个老师其中一个再乘以 C21有什么错?
谢谢

公式【C(4,2)×C(3,1)×C(2,1)】的含义是:
(1)任选2名教师:C(4,2)=6;
(2)任选1所中学,用来安排(1)中的2名教师:C(3,1)=3;
(3)前2步确定了分配2名教师的学校,及其分配情况;现在还剩2名教师、2所中学需要安排;这是最基本的全排列问题:A(2,2)=2;
  所以,结果为:6×3×2=36;
不过题目中第(3)步用的是:C(2,1),那么应该这样解释:
  将(3)再分为两步,分别为剩余的两名教师安排学校;但至于先安排哪个、后安排哪个并不重要,因为【我们关心的是安排的结果,而不是安排的次序】。
(3.1)先安排一人,可选学校有:C(2,1)=2所;
(3.2)再安排一人,可选学校有:2-1=1所;
所以,结果是:6×3×2×1=36。

像你所说的【C(2,1)×C(2,1)】应该是这么考虑的:
  先从剩余的2所中学中任选1个,从剩余的教师中也任选1名,将所选教师安排到所选中学中;那么剩下的教师,就自然安排到剩下的中学里了。这样得到的结果就是:
  ①:甲→A;
  ②:甲→B;
  ③:乙→A;
  ④:乙→B;
共4种安排方案(其中甲、乙是教师,A、B是中学)。
  但显然,方案①和④其实是一回事,②和③也是一回事。所以,正如我前面所说,这种方法得到是不同的安排次序,而不是安排结果。

你可能会奇怪,为什么第(1)、(2)两步就考虑中学的次序了呢。说到底,是因为第(1)步选出的是2个人,而题目要求只有一所中学可分配2人,所以不存在重复问题。例如:
  甲乙→A;
  丙丁→B;
对于这两种方案,如果允许另一所中学也安排2人,例如是将5个人安排到3所学校中,那么它们就是重复的。但本题并没有这种可能。

  【千年椴木】所说的先分“堆”,后排列的方法,是最容易理解、最方便的了。而且可以推广到一般情形。不过最终结果他写错了,应该是:
  C(4,2)×A(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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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11-15
C42*C31*C21*C21 先选2个老师 然后选一个学校放到其中 再把剩余的两个老师放到剩余的2个学校 有两种方法 所以你多乘以了一个C2,1
第2个回答  2013-11-15
这个分派事件,只需要三个步骤,所以就是三个项相乘,你三步结束了,后面还要那个C21干吗?追问

后面从两个老师中选一个出来,怎么知道分配到哪个学校?
为何不用再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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