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这样的老婆,好累,好想离婚啊,活得实在窝囊。

我老婆是离婚的女人,并带着一个女儿,当初看他挺可怜的,就想娶了她,给他个温暖的家,这婚姻我爸是不同意,想着他会用行动去感动我爸,于是二个人搬出来外边住,但她很听他娘家的话,叫他回娘家住就回去,完全没有把我家当回事,大事小事都不管,每个月都要回去,一个星期最多要回去4-5次,每次都是没说一声,就自己跑回去,家里的事全不管,剩我一个人在家,于是和他父母反应,我老婆就说回去娘家不行吗?她父母也没说什么,这时候她刚怀孕,就处处让着她,想等她把孩子生下来,会改变,万万没想到孩子生下来,恶梦正真开始,她妹经常跑来我家吃,住,带我老婆出去玩,想来就来,想走就走,完全没跟我说一声,有一次孩子哭着肚子饿要吃母乳,我叫她们回来,她妹妹回来就吼我,孩子哭我不会带啊,我说你要玩去跟你朋友玩,我老婆要带孩子,她说她姐来我家生锈啊,出去玩都不行,我气得不行,跟她吵了起来。我老婆向着她妹,跟我吵起来,然后隔天跑回娘家,孩子都不顾,我爸和我哥打电话给他们,他们竟然叫我爸去向他们登门道歉,我哥也气得不行,说你们面子还没那么大,最后还是劝说回来,事后他们娘家就经常发短信骂我和我爸,她妹说怎么可以跟我生个孩子,我说你们别那么过份,他们说没当面骂,不能算。我想怎么会有女人这样,就去了解她以前的事,没想到他竟然是离婚二次了,都是因为他娘家,男方受不了,才离的,现在她带着孩子又跑回娘家,说住二天,结果就是7-8天,又不回来,觉得好累,好想放弃这段婚姻。

《婚姻法》 第三十二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是指起诉离婚。
我国《婚姻法》第32条第2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这一规定说明,我国诉讼离婚的法定条件的基本构成要件有两个方面:一是实质要件,感情确已破裂;而是程序要件,经调解无效。感情确已破裂,在离婚的法定条件中占主导地位,而调解无效,仅仅处于辅助地位。因此,我们可以分析得出婚姻法坚持诉讼离婚的唯一法定条件,即破裂主义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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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5-12-07
还是离婚吧
你就说
你眼里根本就没有我没有这个家
财产什么的我的还是我的 你的还是你的
你就天天和你老爸老妈开心的过日子吧!
女儿也继续归你管,本来就不是我的,我想给你们温暖的家 你偏偏自己要毁了这个家
别怪我狠 要怪就怪你自己不珍惜!!!!!!!!!!!!!!追问

现在我好放不下6个月大的宝宝,他出生到6个月,我一步都没离开他,悉心照顾,他就这样带走了。心好疼啊。

追答

唉那也没办法啊,
如果你真的很想要那个孩子的话
你可以去法院上诉申请那个6个月大的孩子的抚养权,
当然你也可以在离婚协议书里写道你有权去看那个孩子
然后记得小心
这两个孩子的抚养费不要因为那个女方的威胁就让他们一直抬价
每个月给固定的钱,学费什么的千万别让你来交
尤其是大的那个孩子
找她的生父去

希望可以帮到你 并且说了这么久 真的很希望 你可以采纳我的答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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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5-12-07
离婚! 要谁谁不离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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