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其他供应商提出质疑,指出“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应当予以废标”,按照《政府采购法》第36条第一款第一项和财政部18号令第57条第一款的相关规定,采购人是可以废标的。
1、《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
投标人应当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恶意串通,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不得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上述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其投标无效,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2、政府采购法及其配套法律规范,虽然明确规定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标办法的确定,以及评标过程和结果”,但同时又赋予了采购人可以直接否决评审结果,对招标项目予以废标——即宣布招标无效的权利。
参考资料
财政部.财政部[引用时间2018-1-30]
要了解被废标的具体原因。
政府采购法及其配套法律规范,虽然明确规定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标办法的确定,以及评标过程和结果”,但同时又赋予了采购人可以直接否决评审结果,对招标项目予以废标——即宣布招标无效的权利。
1、根据《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建设部、铁道部、交通部、信息产业部、中水利部令第12号)规定,“第十七条 评标委员会应当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系统地评审和比较。招标文件中没有规定的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属于评委会失误的,评委会应重新进行评标,可以回避以上问题。
2、可以要求中标人按照招标文件执行,否则作废标处理。
3、如果双方协商一致且无后遗症,可以按投标文件签订合同。
如果是其他供应商提出质疑,指出“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应当予以废标”。
按照《政府采购法》第36条第一款第一项和财政部18号令第57条第一款的相关规定,采购人是可以废标的。
政府采购法及其配套法律规范,虽然明确规定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标办法的确定,以及评标过程和结果”,但同时又赋予了采购人可以直接否决评审结果,对招标项目予以废标——即宣布招标无效的权利。
个人认为,这两条规定,在某种程度上是存在一定冲突的。
个人对采购法体系的解读是,采购人可以在招标程序中的任意阶段宣布废标。
这种规定,个人认为也有不合理之处。
中标的概述
《招标投标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中标人的投标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2)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且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最低;但是投标价格低于成本的除外。
由上可见,我国《招标标投标法》规定了两种中标条件。
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投标文件的评价标准应按法律的规定都在招标文件中载明,评标委员会在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时,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标准进行综合性评价和比较。比如,按综合评价标准对建设工程项目的投标进行评审时,应当对投标人的报价、工期、质量、主要材料用量、施工方案或者组织设计、以往业绩、社会信誉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定,以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的投标作为中标。以综合评价标准最优作为中标条件的,在评价方法中通常采用打分的办法,在对各项评标因素进行打分后,以累计得分最高投标作为中标。
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且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最低;但是投标价格低于成本的除外。
包括三个方面的含义:
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这是一项投标中标的前提条件。
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最低。是指对投标文件中的各项评标因素尽可能折算为货币量,加上投标报价进行综合评审、比较之后,确定评审价格最低的投标(通常称为最低评标价),以该投标为中标。这里需要指出的是,中标的是经过评审的最低投标价,而不是指报价最低的投标。
为了保证招标项目的质量,防止某些投标人以不正常的低价中标后粗制滥造、偷工减料,本条规定,对投标价格低于成本的投标将不予考虑。按照本条的规定,中标人的投标只要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本条所列的两项条件之一,就可中标。
中标公示后废标的流程
法律分析:中标公式后废标应该是评标过程时由专家评审来决定,投标截止时间届满时,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三个的,报经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批准后可以不再进行招标,评标委员会将认定为废标的投标排除后,有效投标少于三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可以否决全部投标...
中标后被无故废标怎么办
1、中标后不能单方面废标,单方面不履行合约的,违约方要承担违约责任。双方可以先就赔偿进行协商,不成可以依法起诉维护自身权益。2、中标人中标后,招标人取消工程招标,不和中标人签订合同的,中标人有权主张赔偿,一般是依据实际造成的损失赔偿,就赔偿问题协商不成的,中标人可向法院起诉主张赔偿。
中标预公告出来后废标怎么办
应该要求招标人明确废标的具体原因。如果招标人不履行公开义务或者投标人对于公开的内容不满意,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行政诉讼。废标是指政府采购中出现报名参加或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存在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投标报价均超过预算、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情形时,招标采购单位作出来的全部投标...
公司中标(公示了),突然说要废标,怎么办?
如果是其他供应商提出质疑,指出“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应当予以废标”,按照《政府采购法》第36条第一款第一项和财政部18号令第57条第一款的相关规定,采购人是可以废标的。1、《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投标人应当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恶意串通,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
中标后被废标怎么办
法律分析:废标是指在投标人不足或投标过程中出现程序问题而导致的投标作废,废标则无中标,可以重新依照法律规定的中标条件从其余投标人中重新确定中标人或者依法重新进行招标。法律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八十三条 招标人与中标人不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的,合同的主要...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废标怎么处理补偿
法律主观: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废标应当根据招标合同约定或实际损失补偿。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废标可以处中标项目金额10‰以下的罚款,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包括直接损失和预期可得利益损失。法律客观:《招标投标法》第四十二条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以否决所有...
中标公示了怎么废标
中标公示后就不可以废标。招标人在发布公告的同时会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双方应签订合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四十五条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
已接到中标通知书后,合同还没有签订,甲方要废标怎么办。
如果已经接到了中标通知书,但双方的合同还没签订,甲方是废标,就要承担法律责任。现在,可以持中标通知书记,尽快和甲方协商好协议条款,然后签订合同即可。
我方已中标,招标中心事后发现我方标书问题,想要废标,我方如何回复_百度...
没有理由的.投标人的正当权益还是可以用一下.可以质疑投诉的,我想财政局不会把问题复杂化,大不了仲裁~ 按理说,这样的事情,招标公司都不会做,所以我倒觉得你不用担心.已经确定中标,7天要发中标通知书的,不发你也可以投诉他的,30天要签合同的,如果招标人不跟你签,你也可以告他的~这个,我觉得心中...
中标公告发出后废标
法律分析:中标公告发出后废标,要证明相关行为违反招标投标相关的规定,并对对中标结果造成实质性影响,且不能采取补救措施予以纠正,这样就可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废标。废标后,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应当重新组织招标;需要采取其他方式采购的,应当在采购活动开始前获得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人民政府采购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