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的俗称是老赖,但是事实上,还是有一点区别的。
一,什么是老赖
法律意义上的“老赖”,一般是指在民商领域中的一类债务人,其拥有偿还到期债务的能力,在被债权人申诉、强制执行后,基于某些原因拒不偿还全部或部分债务,有故意拖延履行债务的恶意,情节严重者还会造成刑事拘留。“老赖”不但是指某一类社会群体,而且可以说是经济快速发展中社会转型阶段的一种社会现象。
二,什么样的人会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 第一条 被执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比如贷款恶意不还款,长期拖欠借款。
(二)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三)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四)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五)违反限制消费令的;
(六)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