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居两年后,女方再次提出离婚,如果男方同意,双方可以协议离婚,并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达成一致意见。如果男方还是不同意离婚,但女方坚持要求离婚,一般需要起诉才能解决。如果是因为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属于法定离婚事由,法院一般会判决离婚。对于小孩的抚养权,一般遵照有利于小孩的健康成长为原则,由法院判决哪一方抚养;当然,法院允许双方就抚养权先行协商,如果双方协商一致且不影响小孩健康生活的,法院一般会准许。
法律依据:
《婚姻法》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