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离婚的调解书没了,法院和当事人又找不到了。户口却是已婚。怎么办?

如题所述

离婚调解书丢失且户口簿上的婚姻状况与当事人声明不一致,无法提供相关材料的,当事人应当先到有关部门更正。

根据《婚姻登记工作规范》规定:
第二十九条 内地居民办理结婚登记应当提交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因故不能提交身份证的可以出具有效的临时身份证。
居民身份证与户口簿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应当一致;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先到有关部门更正。
户口簿上的婚姻状况应当与当事人声明一致。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供能够证明其声明真实性的法院生效司法文书、配偶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等材料;不一致且无法提供相关材料的,当事人应当先到有关部门更正。
当事人声明的婚姻状况与婚姻登记档案记载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供能够证明其声明真实性的法院生效司法文书、配偶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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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6-09-16
法院肯定会有存档的,这是他们保存档案的规定。
你去法院要求复印一份,一般来讲复印件上面法院都会盖章注明和原件一致。你就可以拿着去办理离婚登记了。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6-09-16
是你们诉讼离婚的还是双方协议离婚的。
第3个回答  2016-10-13
可以到法院的档案室去查找的
第4个回答  2016-09-16
重新弄一下吗?追问

我离婚二十多年,民事调解书找不到当事儿人也找不到去法院查询也没查到,可是我户口却是已婚。现在我想结婚该怎么办?谢谢回复!

追答

你就写离婚协议都写完了,就让他签字签字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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