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我谈的那个男朋友通过我给我另一个朋友借了一万块钱,当时打了欠条的,但是我朋友不放心让我把我的名字和联系号码一起写上去,我当时没想太多就写了。但我男朋友和我都没注明借款人和证明人或是担保人就直接写的他的联系号码和名字和我的联系号码和名字,然后还有双方的身份复印件。现在我和我男朋友分了,他也跑到外边去了大家也根本就联系不到他,这也马上到还款日期了,如果他到时候还是不出面还这个钱,那么我将会不会付这个责任?借款人说了如果找不到他那么最后必须我来承担所有,到那个时候我真的必须要承担还这个钱吗?
问题是现在根本就别想找到他,他是存心躲起来的根本找不到也联系不到,之前的电话都没用了。还款日期马上就到了,那人逼着就说时间到了要还,应该怎么弄?
追答这个事儿不好办了,警察估计也不会管。
碰到这种人渣也够倒霉的
如果不还会怎么样?
追答那要看别人人怎么样,最好还是走法律途径解决问题,要不然他人找不到你又不还,人家好的会好好解决问题,不好的可能会狗急跳墙,告你或者其他方法解决,很烦人的!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但是我没有注明我是担保或是证明人啊,还有也是他开的口说借钱的
追答这个就要看你跟借钱那个朋友的关系到哪步了,而且你们都没有注明,万一他还说你是借款人呢?到时说不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