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高仿”属于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情节严重或者销售额较大的会判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一十四条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销售金额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2010年5月7日公通字)
第七十条[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销售金额在五万元以上的;
(二)尚未销售,货值金额在十五万元以上的;
(三)销售金额不满五万元,但已销售金额与尚未销售的货值金额合计在十五万元以上的。
第八十九条对于预备犯、未遂犯、中止犯,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应予立案追诉。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四条对于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人民法院应当综合考虑犯罪的违法所得、非法经营数额、给权利人造成的损失、社会危害性等情节,依法判处罚金。罚金数额一般在违法所得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或者按照非法经营数额的50%以上一倍以下确定。
扩展资料:
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罪与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罪有三个区别:
1、从客体上看,侵犯商标权人商标专用权罪和消费者合法权益罪的客体就是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罪的客体。其中,商标专用权的侵权是主要方面。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罪的客体是国家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制度和消费者合法权益,其中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是主要方面。
2、从客观要求看,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罪在客观上表现为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的行为,其销售额或非法收入较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罪在客观方面的行为肇事者掺杂,掺杂在产品,通过假为真,将有缺陷的产品为合格产品或将不合格的产品为合格产品,销售金额50000元以上。
3、从产品和商品的性质来看,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犯罪的对象是不合格的假冒伪劣产品。销售假冒商品注册商标罪的客体是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商品,其商品可以是假冒伪劣产品,也可以是合格产品。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