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0-10-27
电视剧的事,不能太认真,毕竟不是法制片,估计只是不太懂法的编剧、导演搞出来的东西。不必太认真。
第2个回答 2010-10-27
婚姻法明确规定,夫妻存续期间共同劳动收益而得的财产属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应当平均分割,而剧中女子是个人劳动所得,而不是共同创造的收益所获,不应平分。很多电视剧的情节,只考虑故事起伏曲折,而很少考虑法律规定,甚至有时连基本的法律常识都不顾,这就是现实,太懂法了,就是拍不出好电视剧,更别说高、精的影视产品了。
所以,别在意电视剧里的情节是否合法等一些严肃法律问题,看了开心,过隐就是硬道理哟~~~
第3个回答 2010-10-27
请回答者,还是以法律的角度来评论和衡量吧。不要掺杂个人感情。
首先,我只问一个问题,如果这个女人出去了,因为生活中的原因欠下一身债,然后债主上门了,诉之法律,法院要求男方应该也偿还一半债务,我想请问,这样的判决,是否能接受呢?
请大家抛开感情的因素。法律在规定权利的同时,一样规定了义务。
婚姻关系续存期间的共同财产和共同债务,当然由夫妻双方共同享有和承担。
这样的判决,并没有任何不合理的地方。
再说回去的话,女子如果觉得家庭不能维持下去,就应该协议离婚,甚至起诉离婚。私自带着女儿离家出走,本身就是一种违法行为——她侵犯了丈夫对女儿的抚养权。
第4个回答 2010-10-27
楼上说的婚姻法明确规定我不知道是哪里看来的,你仔细看看,
《婚姻法》是这么写的:“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所以法律就是这么规定的,婚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没说什么共同劳动收益,电视剧演的没错。你可以想一下,如果一对夫妻,女方不工作在家呆着,男方在外挣钱养家,是不是说离婚的时候女方就一分钱都分不到呢?当然不可能啊。电视剧里的女人其实当初就应该起诉离婚,而不是等人家找上门了,那已经晚了。另外,像电视剧里这种情况,女方是可以举证证明男方有家庭暴力行为等等情况,这样法庭可能酌情保护女方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