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一个法律问题

刚看了个电视剧叫半路夫妻,其中有这样一段
女方和男方结婚后有一女儿,
后来女方因为堪家庭暴力所以领着儿子走了
走了五年,这五年自己靠卖保险买了一套房子
六年以后男的的上门来了
然后女方起诉离婚
法院判决两方离婚
孩子归女方
但是后来男方上诉
要求把女儿重新判给自己
并且要房子的一半产权
后来法律判了孩子还是归女方
但是房子一半归男方

这我就不明白了
这房子是女方一个人挣出来的
男方一点钱没出而且没住
为什么会给这个男的一半产权呢
我国的法律就是这样规定的吗
还是电视里瞎演呢

  1、这部电视剧我看过。

  2、虽然说电视剧的事不一定符合法律规定、不应当认真,但可以从法律层面分析下,如果现实中真有这样的案例会如何处理?

  3、其他的电视剧演得有没有错误暂且不说,但这部电视剧中法院的判决没有错误,理由是:
  (1)这房子虽然是“女方一个人挣出来的”,但这房子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只要女方和男方之间没有关于婚后财产归各自所有之类的书面约定,就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反之同样成立:在此期间,男方的收入或其他所得,也全部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女方也有权要求分得分居期间男方所得的一半,如果他有的话。
  (2)女方吃亏在于:不懂法。如果她当初遭受家庭暴力、忍不下去时就到法院起诉离婚,拿到离婚判决书或调解书,现在她自己挣来的房子和钱就不必分给男方了,而且对于被男方打伤所造成的物质损失和精神损害还有权在离婚时向男方要求赔偿。
  (3)关于孩子:因为男方无经济来源、无抚养条件、且有抚养条件时不尽抚养义务、孩子长期随女方生活,法院将孩子判归女方没有错误。而且10岁左右的孩子,法院也会征求孩子的意见。

  4、“这房子是女方一个人挣出来的,男方一点钱没出而且没住,为什么会给这个男的一半产权呢”:理由就是,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或妻所得在没有特殊约定时,都是夫妻共同财产。同样,如果女方在家做家务无工作无收入的,虽然是分居,但男方的收入也算夫妻财产、离婚时女方也有权分一半。

  5、“我国的法律就是这样规定的吗”:是,具体规定如下:
  (1)《婚姻法》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2)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0-10-27
电视剧的事,不能太认真,毕竟不是法制片,估计只是不太懂法的编剧、导演搞出来的东西。不必太认真。
第2个回答  2010-10-27
婚姻法明确规定,夫妻存续期间共同劳动收益而得的财产属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应当平均分割,而剧中女子是个人劳动所得,而不是共同创造的收益所获,不应平分。很多电视剧的情节,只考虑故事起伏曲折,而很少考虑法律规定,甚至有时连基本的法律常识都不顾,这就是现实,太懂法了,就是拍不出好电视剧,更别说高、精的影视产品了。
所以,别在意电视剧里的情节是否合法等一些严肃法律问题,看了开心,过隐就是硬道理哟~~~
第3个回答  2010-10-27
请回答者,还是以法律的角度来评论和衡量吧。不要掺杂个人感情。
首先,我只问一个问题,如果这个女人出去了,因为生活中的原因欠下一身债,然后债主上门了,诉之法律,法院要求男方应该也偿还一半债务,我想请问,这样的判决,是否能接受呢?
请大家抛开感情的因素。法律在规定权利的同时,一样规定了义务。
婚姻关系续存期间的共同财产和共同债务,当然由夫妻双方共同享有和承担。
这样的判决,并没有任何不合理的地方。
再说回去的话,女子如果觉得家庭不能维持下去,就应该协议离婚,甚至起诉离婚。私自带着女儿离家出走,本身就是一种违法行为——她侵犯了丈夫对女儿的抚养权。
第4个回答  2010-10-27
楼上说的婚姻法明确规定我不知道是哪里看来的,你仔细看看,
《婚姻法》是这么写的:“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所以法律就是这么规定的,婚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没说什么共同劳动收益,电视剧演的没错。你可以想一下,如果一对夫妻,女方不工作在家呆着,男方在外挣钱养家,是不是说离婚的时候女方就一分钱都分不到呢?当然不可能啊。电视剧里的女人其实当初就应该起诉离婚,而不是等人家找上门了,那已经晚了。另外,像电视剧里这种情况,女方是可以举证证明男方有家庭暴力行为等等情况,这样法庭可能酌情保护女方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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