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题所述
合同里面是写了,如果遇到拆迁等不可抗拒因素,合同终止,但是我的设备转运费要不要,以及我在出租房里面建设的一些辅助设施。要不要他们补偿一点?
合同上是有过遇到拆迁合同终止,但是我们在出租屋里面才装修过的,要不要他们支付一点费用。
可以对装修残值予以鉴定,主张进行一定补偿。
由于生意需要,我在房子外面待了很多棚子。这个棚子现在不能拆了,能不能申请一点别的补偿?
根据人民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