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房子过户给女儿只写女儿的名字,女婿有份吗?

如题所述

父母的房子过户给女儿,只写女儿名字,这是继承得来的财产,女婿不应该有份的,因为只有自己的子女才有继承父母房子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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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07-09
父母房子过户给女儿,只写女儿的名字。一种赠予的行为。由于是在夫妻存续期间的赠予。女婿是有份的。除非父母另外有说明。比如说,赠予的文书。仅仅是过户,是不能说明只赠与女儿的。
第2个回答  2021-07-09
这个问题有些争议,个人认为应该属于女儿个人所有,女婿无份。这是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女方父母赠与女方的财产,也没有特别说明只赠与女儿一人,故有人认为根据婚姻法及民法典的规定,在夫妻关系期间因赠与所得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认为应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是,最高法院关于婚姻法的司法解释有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父母出资购买房屋,登记在自己子女一人名下的,视为对自己子女一人的赠与,照此,本案情形与此相同,故应该认定为女方一人的财产。
第3个回答  2021-12-21
如果岳父岳母房子过户的时候,女儿女婿已经结婚了,那么即使只写女儿一个人的名字,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女婿当然也有份的。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4个回答  2021-07-09
父母的房子过户给女儿,只写女儿的名字,如果没做特殊声明,只赠给自己的女儿,仍属于女儿夫妻共同财产。所以,最好要有文字说明只赠给自己的女儿,这样女婿就没有份额了。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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