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离婚,请问需要怎么办理,都需要什么手续

如题所述

《婚姻登记条例》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户口本是必须要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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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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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20-12-03
这是一个人生的大事。我觉得你应该要考虑清楚。同时和自己的爱人沟通清楚。因为两个人走到一起不容易。我相信你们也有多年的感情。也有可能有了小孩。如果你们离了,要想想自己的孩子。在他的成长过程中就要面对自己是单亲的状况。这样对小孩子的成长是不利的。如果你自己已经考虑清楚了的话。这个需要双方到民政局去办理。现在办离婚手续比以前的程序要更复杂一点。民政局会有一个月的时间让你们双方考虑清楚。想清楚之后再去办理离婚手续。那么需要双方带好相关的证件,比如说户口本。你们的结婚证。离婚之后当然就会发给你们一本离婚证。
第3个回答  2018-02-16
关键,你的另外一半同意吗,不痛就得去法院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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