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等甲级伤残军人遗属待遇

二等甲级伤残军人遗属待遇

一个与故世战友一样等级的因战五级残疾军人回答您:五级残疾军人(二等甲级伤残军人已经在200年7月套改为五级残疾军人)遗属待遇,如果我的战友并非旧伤复发故世、而且经过优抚关系所在的县市区级民政局优抚科确认的,那就是没有任何待遇的。只有在故世当时发给12个月的抚恤金,作为丧葬补贴。

我们残疾军人所有的优待来源于国家法律《军人抚恤优待条例》规定的优待内容。其中只有对旧伤复发故世、而且经过优抚关系所在的县市区级民政局优抚科确认的,其家属才能得到因公牺牲军人遗属抚恤待遇:

《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第二十八条:

退出现役的因战、因公致残的残疾军人因旧伤复发死亡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按照因公牺牲军人的抚恤金标准发给其遗属一次性抚恤金,其遗属享受因公牺牲军人遗属抚恤待遇。

      退出现役的因战、因公、因病致残的残疾军人因病死亡的,对其遗属增发12个月的残疾抚恤金,作为丧葬补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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