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招商银行信用卡是2005年5月12号申请的.截止2007年1月10号累计欠款3631.42元人民币(以上未包括特约商店尚未交给银行的帐款)因为我在06年5月的时候用招商银行的信用卡分期付款一台电脑价值4000元.分12期.分期的时候第一次刷了约3百多元钱.也就是其他的2700多钱被我取现和刷卡用掉了.
但是从5月开始我已经还了400+850+1100+400=2750元钱.现在到目前为止欠下3631.42元.
今天收到了招商银行的<公安报案警告函>和<律师信函>让我函收到5日内还清所有的钱,不然会依法提起诉讼.还说带有刑事责任,并处以5万到50万以下的罚金.但是我现在又没钱,还那么多.我想缓1个月左右再全部还清.不知道可不可以.请各位大侠帮帮忙
据银行有关人士表示,在国外,一般负面记录保留5-7年,破产记录一般保留10年,正面记录保留的时间更长,查询记录一般保留2年。目前,对于负面记录保存年限的问题,我们国家将尽快出台相关规定予以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