驰名商标和著名商标有什么区别?

如题所述

驰名商标、著名商标的区别:

1、认定机构不相同:驰名商标由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或人民法院按司法程序认定。著名商标由省工商部门认定。   

2、认定标准不相同:驰名商标必须是为全国相关公众所知悉。著名商标至少要为本省或本地(市)相关公众所知悉。   

3、对商标是否注册的要求不相同:驰名商标可能是注册商标,也可能是非注册商标。而著名商标必须是注册商标。

扩展资料:

中国名牌应具备的条件则是:

1、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的规定。

2、实物质量在同类产品中处于国内领先地位,并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市场占有率、出口创汇率、品牌知名度居国内同类产品前列。

3、年销售额、实现利税、工业成本费用利润率、总资产贡献率居本行业前列。

4、企业具有先进可*的生产技术条件和技术装备,技术创新、产品开发能力居行业前列。

5、产品按照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的标准组织生产。

参考资料:

驰名商标-百度百科

著名商标-百度百科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20-03-26

1、驰名商标和普通商标的含义不同驰名商标是在中国为相关公众广为知晓并享有较高声誉的商标。而普通商标则不需要在中国为相关公众广为知晓,也不需要享有较高声誉。2、认定或者获取方式不同普通商标一般是商标局认定,而驰名商标有时需要商标评审委员会的认定或法院的判定。3、保护强度不同普通商标在正常情况下使用未受到特别法律保护的绝大多数商标;驰名商标一旦认定,就享有了特别的法律保护。普通商标只能在获准注册的商品或服务类别上受到法律的保护,享有商标专用权;而驰名商标与其独创性和显著性而获得不同程度的跨类保护;驰名商标可以对抗其他人的恶意注册;其它公司不得以该驰名商标作为域名注册;其它公司不得以该驰名商标作为公司名称注册。对驰名商标的司法保护可以分为两个层次:一是在注册阶段的保护,二是在注册后发生商标侵权阶段的保护。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四条驰名商标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作为处理涉及商标案件需要认定的事实进行认定。认定驰名商标应当考虑下列因素:(一) 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二) 该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三) 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四) 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五) 该商标驰名的其他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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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9-09-18
  1、关于驰名商标和著名商标
  驰名商标以国别区分,有中国驰名商标而没有省市地方驰名商标;理论上其他国家的驰名商标在国内相同行业也受保护,中国驰名商标在国内理论上可以跨行业受保护,但也是不告不理。
  著名商标以省市区分,有省著名商标和市著名商标两种。
  2、认定机关不同
  驰名商标的认定主要是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和人民法院两种途径;
  省、市著名商标认定由省、市工商局认定;
  中国名牌是国家质量监督局认定,省名牌由省质量监督局认定。
  3、作用功能不同
  商标是区分商品或服务来源的,省、市著名商标在相应地域新成立企业名称预登记上有排他性;
  中国名牌侧重其质量过硬,一般附带宣传其商标,但不具有企业名称登记的排他性。
  省名牌是本省评定的一项荣誉,外省不一定认可;
  省、市著名商标首先是商标,所以该商标在全国相同行业范围肯定受保护。
  “驰名商标”(Well-knownTrademarK)又称为周知商标,最早出现在1883年签订的《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以下简称《巴黎公约》)。我国于1984年加入该公约,成为其第95个成员国。和其他加入《巴黎公约》的成员国一样,依据该公约的规定对驰名商标给予特殊的法律保护,已经成为我国商标法制工作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所谓著名商标是指具有较高市场声誉和商业价值,为相关公众所熟知,并依法被认定的注册商标。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19-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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