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0-10-15
1、高利贷的利息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四倍的部分是达不到法律支持的。而且不允许利滚利的。
2、该借款如果对方不是每两年之内问你们要一次,而且你们也一直拒绝还款的情况下,那就已经过了时效了,得到不法院支持的。
3、就是起诉,也是对方起诉你们,你们到时应诉就可以了。
第2个回答 2010-10-15
如果欠条上面没有特别约定,是不能按照复利计算的,你等对方去人民法院起诉,首先说这个债务已经过了诉讼时效,并且不能由任何想还债的表示。顺便提醒一下,注意对方的电话,对方可能会弄电话录音,如果对方打电话给你,就说这几年里对方都没有向你追过债。千万不能说对方在这两年里面向你追过债。也不能说你在这两年里面答应过对方会还债。
第3个回答 2010-10-15
关键在于利息是按多少“时间”复利一次来计算的、
光是“利息”是很不准确的,有年息、季度利息、月息、一天的利息、
在这里面时间很重要、
按年(12个月)复利应该是3万左右、复利计算1*14=14次、
按半年(六个月)复利应该是4.6万左右、复利计算2*14=28次、
按季度(三个月)复利应该是10.5万左右、复利计算4*14=56次、
按(两个月)复利应该是24万左右、复利计算6*14=84次、
按(一个月)复利应该是287万左右、12*14=168次、
对于楼上的说法不是很赞同,应为,债务纠纷虽然是14年前的,但是,现在是他要讨债,借条在他手上,你就免不了要还钱、
第4个回答 2010-10-15
从个人角度来看,你根本不用担心,14年前的债务纠纷,已经过了追诉时效,法院根本不会支持他的要求。祝你好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