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假离婚后由男方父母出资购买房子,房产证写的是女方名字,买完就复婚了,如果现在离婚,房子怎样分配是男方父母首付了90W,然后贷款了40W,贷款也是男方父母每月再还,买房的时候签了协议,协议上写明由男方父母出资首付,贷款也由男方父母每月偿还,房子在女方名下用于贷款,但房子属于我们夫妻和儿子,这样怎么算
首先不知道当事人为什么假离婚,结婚,现在想离婚,那么有以下几个结果:
按法律讲,假离婚虽然不属于触犯刑法的行为。
离婚后买的房,房产证写的女方名字,按法律来讲那这个房子属于女方的个人财产,结婚就属于婚前财产。
双方现在离婚,那房子是不参与夫妻财产分割的,属于女方。
就算是男方父母能够出具证明,房子的购买凭证,各种收据等的交钱记录,也是没有用的。
对于这样的情况,最好是在给女方买房子的时候,签一份赠与合同,女方同男方离婚,就能触发撤销赠与的权利。
但房子是我们假离婚后买的,买完才复婚的,房子是男方父母买的,不是女方父母买的,每月都是男方父母还的贷款
追答协议上写了房子属于夫妻和儿子,应当比照婚姻法解释规定的“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情形,也就是说,房子由父母所购,赠与三人,三人平分,若是离婚,夫妻各一份,孩子那份成年之前由获得抚养权的监护人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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