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一十六条 第二款:

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有可能隐匿、转移财产的,执行员可以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请问:根据这条规定,要是当事人没有履行还款义务,法院可仅此根据这条规定就从当事人的妻子的银行账户中强制冻结或扣划款吗? 非常感谢专家们的回复,万分感谢!!!
问题补充:这笔钱是当事人借去赌博的,当事人妻子根本与这比钱没关系,甚至说当事人妻子也是一受害者。要是这样,还能从当事人妻子那扣款吗?
多谢专家们解答!

第二十六条
债权人或者被执行人对分配方案提出书面异议的,执行法院应当通知未提出异议的债权人或被执行人。 未提出异议的债权人、被执行人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未提出反对意见的,执行法院依异议人的意见对分配方案审查修正后进行分配;提出反对意见的,应当通知异议人。异议人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以提出反对意见的债权人、被执行人为被告,向执行法院提起诉讼;异议人逾期未提起诉讼的,执行法院依原分配方案进行分配。 诉讼期间进行分配的,执行法院应当将与争议债权数额相应的款项予以提存。

参考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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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11-21
纯从法律角度来说,如果你能证明当事人妻子银行账户中存在有当事人转移的财产,并能提供充分的证据,你可以向法院申请对当事人妻子的银行账户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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