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主您好~
先说违建:一般来说,拆除违建是不予补偿的。
据相关法律:“在城市房屋拆迁过程中,拆除依法应当拆除的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而建设的建筑物和构筑物的,不予补偿。”
由此,我们可以看出:在城市房屋拆迁中对违章建筑进行处置时,并非全部拆除不予补偿,而是应当根据具体情况分门别类依法予以处理。
对依法应当拆除的,予以拆除并不予补偿;
对于拆迁公告前可以补办手续的违章建筑或手续不全的房屋等,则应查明事实,妥善处理,应予补偿的则予以补偿。补偿标准暂无明文规定,需要根据房主的实际损失来进行确定。
另外,违建的认定也要经过严格的法定认定程序,并不能拆迁方说是违建就是违建。
再说强拆:
如果强拆的违章建筑,而且程序合法,属于司法强拆,那么是没有赔偿的。如果是对方违法强拆,对你造成了损失,肯定是要赔偿的。可以走法律途径进行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