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缴费时间如何查询

如题所述

可以登陆中国专利网查询。

国家知识产权局通过中国专利网,提供给电子申请用户查询应缴费用、填写缴费清单、生成订单并利用第三方支付平台(银联在线支付)完成实际支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九十四条规定:专利法和本细则规定的各种费用,可以直接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缴纳,也可以通过邮局或者银行汇付,或者以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方式缴纳。

作为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国家知识产权局第172号公告《关于专利申请人和专利权人缴纳专利费用的公告》、第180号公告《关于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开通对公账户网上缴费业务的公告》规定了网上缴费这种新的缴纳专利费用的方式。

网上缴费与直接缴纳、邮局汇付或者银行汇付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缴纳专利费用的标准、要求等,均与现行缴费方式相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四十二条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二十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十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第四十三条专利权人应当自被授予专利权的当年开始缴纳年费。

扩展资料:

国家对部分专利收费进行调整

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272公告》要求,为进一步减轻社会负担,促进专利创造保护,即日将停征和调整部分专利收费。

《公告》称,停征专利收费(国内部分)中的专利登记费、公告印刷费、著录事项变更费(专利代理机构、代理人委托关系的变更),PCT(《专利合作条约》)专利申请收费(国际阶段部分)中的传送费。对于缴费期限届满日在7月31日(含)前的上述费用,应按现行规定缴纳。

对符合《专利收费减缴办法》(财税〔2016〕78号)有关条件的专利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专利年费的减缴期限由自授权当年起6年内,延长至10年内。

对于之前已准予减缴的专利,作如下处理:处于授权当年起6年内的,年费减缴期限延长至第10年;处于授权当年起7-9年的,自下一年度起继续减缴年费直至10年;处于授权当年起10年及10年以上的,不再减缴年费。

对进入实质审查阶段的发明专利申请,在第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答复期限届满前(已提交答复意见的除外)主动申请撤回的,可以请求退还50%的专利申请实质审查费。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专利费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国专利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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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8-05-26
登录cpquery.sipo.gov.cn,输入专利号、验证码,点击“费用信息“,即可出现相关信息。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8-08-01
专利审查指南第五部分第九章 2.2专利权人没有按照规定缴纳年费的终止
2.2.1.1年 度
专利年度从申请日起算,与优先权日、授权日无关,与自然年度也没有必然联系。例如,一件专利申请的申请日是1999年6月1日,该专利申请的第一年度是1999年6月1日至2000年5月31日,第二年度是2000年6月1日至2001年5月31日,以此类推。
2.2.1.2应缴年费数额
各年度年费按照收费表中规定的数额缴纳。例如,一件专利申请的申请日是1997年6月3日,如果该专利申请于2001年8月1日被授予专利权(授予专利权公告之日),申请人在办理登记手续时已缴纳了第五年度年费,那么该专利权人最迟应当在2002年6月3日按照第六年度年费标准缴纳第六年度年费。
专利年费应按期交纳,逾期则需交纳一定额度的滞纳金。你通过邮局汇款,交费日期是以邮戳日期为准的,因此不会超期。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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