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女性,今年26岁,去年我结束了自己历时三年的婚姻,无关于谁对谁错,只是性格实在合不来。我自认脾气不好,又不愿意向人妥协,因此并没有再结婚的打算,可我的父母并不这么想,他们总认为我应该有一个家,很热心地要为我介绍新的结婚对象。我向他们表明了我的想法,并分析了我的性格,还拿出事实证明我一个人过得很好,很开心(例:以前我睡眠不好,常常失眠,而现在我每天早睡早起,精神状态都不错。),可他们还是坚持己见,非认定我要有一个家才会安定。
说真的,我理解他们的想法,老一辈的人大多如此,可我不想拿我下半辈子的生活来孝顺他们。我并不是盲目的单身主意,而是在试过之后明白自己无法跟一个男人白头到老,我把自己的未来考虑得很清楚,我现在在努力赚钱,计划三十岁领养一个小孩,尽量多买各种保险,等我老了,如果孩子孝顺最好,就算不的话我也不会很惨。可是父母根本不认可,觉得我这些想法太天真,说保险信不过啦,别人家的小孩靠不住啦(其实我觉得就算自己生的也不见得靠得住,所谓靠山山倒,靠人人跑,我可是见多了亲生子女不孝顺的例子),甚至怀疑我在留恋前夫!
总之,我已经用了各种各样的办法,讲道理,蛮横拒绝,差点就瞎掰自己喜欢女人了(汗……),可依然不见效,今天又一个亲戚跑上门来要给我介绍男朋友(我父亲叫的),我实在没招了,各位兄弟姐妹叔伯阿姨,小弟弟小妹妹,你们谁有好方法,给我支个招吧!
首先谢谢大家热心地回答我的问题,不过我在这里想强调一下,我已经考虑好了,铁了心要单身,而且日后我的生活问题也作了各方面考虑,我现在只是在想办法说服我的父母,我明白他们是为我好,但我不可能为了他们安心而让我剩下半辈子都处于不开心的状态。
而●龙◇冰◇焰●朋友,以下是我对于你一系列尖刻语言的回答:
1,我的生理问题怎么解决恕我没有必要回答你;
2,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修正) 第六条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年满三十周岁。
3,至于“你把你的痛苦转移到了你孩子的身上”,请问,我的什么痛苦?我有说我很痛苦吗?汗。。。我不认为单亲家庭的孩子会比孤儿更痛苦;
4,我很独立,我有能力把自己照顾得很好,而且我不认为男人可以拿来依靠。
瀑布汗地再强调一次,我已经为我的单身做了全面的计划,我现在唯一的问题就在父母那儿,谢谢大家的回答,但请答到点子上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