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上是我公公婆婆的名子,我和他儿子离婚后,会分到房产吗?

如题所述

你好,需要结合该房产的购买时间、出资来源等具体情况才能够进行判断。
1:不动产是双方结婚前,男方家庭出资购买,则属于男方婚前财产,不会因为双方婚姻关系的确立而转化,女方在离婚时分不到房产份额。
2:不动产是双方结婚后,使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即便登记在男方父母名下,则离婚分割时,女方有权利主张分割房产份额,原则上均分。
3:不动产是双方结婚前,男方家庭出资购买,婚后共同还贷,离婚时,女方只能获得两人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以及房屋相对应的财产增值部分的一半。剩余的尚未偿还的部分不作为夫妻离婚时分割的对象,属于男方的个人债务。
《民法典》第1063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相关法条】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一)》第31条: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1062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 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1065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9-10-17
答:不能
解读:法院分割婚姻存续期间财产的基础是:“财产必须是当事人所有的”,即房屋是由夫妻双方或一方取得所有权(产权证上登记的是你们双方或者一方的名字)。由于你们所争议的房屋产权登记涉及除你们之外的第三人,也就是说该房屋并不是由你们双方完全所有的,所以在离婚诉讼中法院是不会处理该房屋的。

综合建议:
1.如果你们双方需要解决房屋的归属问题,应该同房产登记的人一起向法院提起所有权确权诉讼;
2.如果存在登记错误问题,可以向房屋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或者异议登记,也可以等所有权变更为你们双方或一方所有时,再向法院提起诉讼;
3.当然你们也可以自己协商解决房子的归属问题,这样省时又省力,还节约了诉讼费。
(一)尽可能的保存好有效的证件、财产凭证等:
主要包括:结婚证、购房协议或房产证、车辆买卖合同、发票、存折存单、借条、股票帐户、贵重财产发票,上述凭证即使拿不到原件,也应当保存复印件留做底案,帐户号均要详细作记录。

(二)个人财产及物品妥善保管,以防被拿走,婚姻案件中经常发生一方当事人的工资卡、手机、个人贵重首饰,甚至是自己父母赠予的有价值财产被另一方夺走的情况。

(三)注意保存或取得与婚姻诉讼有关的证据:包括针对夫妻感情确实破裂的、针对夫妻共同财产或债务的、针对对子女抚养监护权的方方面面,例如有遭受家庭暴力,未及时报警并就医,造成了证据的灭失。

(四)保持冷静,抓住有利时机进行离婚的谈判或调解工作。许多婚姻纠纷不一定需要对簿公堂才能解决,通过亲友或律师的介入,在双方中间进行调解,有时也能促成双方和气的解除婚姻关系。

(五)一旦条件成熟,立即着手准备起诉的材料,包括确定法院的管辖权,书写民事起诉书、授权委托书,准备结婚证、身份证、大宗财产凭证及诉讼费,同时要提起财产保全的,还应当书写“财产保全申请书”,请求人民法院主动调查搜集证据的,还应当准备“调查取证申请书”,另外所有的相关证据材料都应当全部备份
【法律依据】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9-12-26
房产证上是公公婆婆的名子,说明这是公公婆婆的房产,你和他儿子离婚,如果想分得这个房子的一部分,就必须有证据证明,公婆在你们婚后买房,是用了你老公或你的钱,否则就无法分到这个房子的权益。
第3个回答  2019-12-25
你好,如果房产证上是你公公婆婆的名字,你和他儿子离婚以后不会分到房产的,因为这套房子跟他们的儿子没有任何关系
第4个回答  2019-10-18
房产证是公公和婆婆的名字,这房产证是过去办的,其产权属于公公婆婆的共同财产,而不属于他儿子的财产,从而不属于你们夫妻的共同财产,所以离婚时不能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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