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十级伤残,受害人农村户口,肇事者全责。理赔金大约多少?。。急

医药费他出了 我家里出的生活费用。 我19岁 请问父母能得到一定的赔偿吗?。。 我月收入1500 住院一个月 伤残鉴定十级 我能够要求赔偿精神损失费吗 我在成都待了两年 是按照农村标准还是城市标准赔 哪位好心的
律师可以帮我解释一下吗 可以帮我算一吗 我什么都不懂 谢谢

  第一个问题,如果出事故的是你,那你父母不能得到赔偿,只有你可以得到赔偿。
  第二个问题,你可以要求精神损失费(即伤残抚慰金)。
  第三个问题,你如果已经在城市生活了两年,你只需出具暂住证或者租房合同等能证明你确实已经在城市生活一年以上的证据,那法院就会判决按照城市标准赔偿你了。
  具体数据各省不一样我就不给你算了。
  我给你说说法律规定的算法你自己算算吧

  人身损害致伤残的:
  1.医疗费: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
  2.后续治疗费:
  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3.伤残辅助器具费:
  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
  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
  4.伤残补助金: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赔偿权利人举证证明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高于受诉法院所在地标准的,残疾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相关标准计算。
  被扶养人生活费的相关计算标准,依照前款原则确定。
  5.伤残鉴定费:凭票
  6.被抚养人生活费:
  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赔偿权利人举证证明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高于受诉法院所在地标准的,残疾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相关标准计算。
  被扶养人生活费的相关计算标准,依照前款原则确定。
  7.误工费: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8.护理费: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9.住院伙食补助费:
  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10.营养费:
  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11.交通费:
  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12.精神损害赔偿: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
  第三十二条 超过确定的护理期限、辅助器具费给付年限或者残疾赔偿金给付年限,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继续给付护理费、辅助器具费或者残疾赔偿金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赔偿权利人确需继续护理、配制辅助器具,或者没有劳动能力和生活来源的,人民法院应当判令赔偿义务人继续给付相关费用五至十年。
  第三十三条 赔偿义务人请求以定期金方式给付残疾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残疾辅助器具费的,应当提供相应的担保。人民法院可以根据赔偿义务人的给付能力和提供担保的情况,确定以定期金方式给付相关费用。但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已经发生的费用、死亡赔偿金以及精神损害抚慰金,应当一次性给付。
  第三十四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法律文书中明确定期金的给付时间、方式以及每期给付标准。执行期间有关统计数据发生变化的,给付金额应当适时进行相应调整。
  定期金按照赔偿权利人的实际生存年限给付,不受本解释有关赔偿期限的限制。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0-06-24
1、默认出事故的是你。
2、损失费用计算如下:
①医疗费(肇事方已经支付的话,此项忽略)
②住院伙食补助费:30天*30元/天=900元,(30元/天的标准可能不准确,各地有自己的规定)
③误工费:50元/天*时间=??(误工的时间最多可以从出险之日算到评残的前一天,自己算,也可以按照医生出具的建议休息证明确定。)
④护理费:?元/天*时间=??(护理费的标准也是根据各地确定,一般在30-50左右,时间一般是住院的时间)
⑤交通费:一般是10天一天,赔付住院时间
⑥残疾赔偿金:成都地区的城镇户口标准是13904元/年,残疾赔偿金计算方式:13904元/年*20年*10%=27808元(10%是伤残系数,10级就是10%,9级就是20%啦,依次类推)
⑦精神损失费:3000-5000元左右
⑧伤残鉴定费:发票在你手上,自己看。
⑨本案不产生抚养费,法院一般不支付。

毛估估大概在3.6万左右吧。
鉴定完毕
第2个回答  2010-06-25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十级伤残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乘以20年再乘百分之十

参考资料:http://zhidao.baidu.com/question/97344715.html?fr=ala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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