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公的左耳朵被人打伤,他没有还手,经法医鉴定为轻微伤!现在我们要求让打人者赔偿医药费,对方不但不赔还扬言:你去法院告我呀之类的话,气焰很是嚣张。派出所也表明:关于赔钱的事只有找法院,他们没有权力。请问一下律师朋友们:像这样的问题只有到法院起诉吗?没有其他办法了吗?
参考资料:《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3条 http://www.gov.cn/ziliao/flfg/2005-08/29/content_27130.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