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案例《今日说法》里拨过,情形是这样的,一个居民在小区里散步被楼上掉下的花盆砸的瘫痪了,他的家人把出事地的那个单元二层以上的住户全都告上了法庭,法院判决结果是:除了有一户长期不在没有参与赔偿外,其余住户都参与了赔偿,具体数额我记不得了。
和你的情况很相似,我个人认为:首先,要你赔偿的前提是对方必须有确凿的证据证明是你家的玻璃掉下去砸了对方的车;其次,如果是你家的玻璃,不论你是否在家你都要赔偿;第三,你是租的房子,房东也摆脱不了干系,如果他能举证他事先尽到了告知义务,告诉你玻璃不牢固,需要维修,那他不用赔。
不论房东的情况如何,剩余的30%是由你来赔偿的,房东拿不出告知证据,你先行赔付后,你可以向房东进行追偿,房子是他的,他肯定也得赔,具体怎么分摊,就由法院来判了,
不知道我说清楚了没有,能协商解决最好,协商不妥,不要放弃打官司!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是必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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