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在08年以前在宅基地的无证自建房可以获得足额得拆迁补偿吗?

如题所述

在农村,过去很多地方都是有了一块地就在上面建房,但是宅基地不是自己的。现在就担心国家拆迁要将自己的房子给拆除,因为没有房产证和土地证没有补偿。这个问题相信困扰了大多数农村人,今天就来谈谈无证拆迁是否有违法的权利!

其实不动产,房和地是两回事。房的价值是建筑部分,在拆迁中不是太值钱,毕竟农村就几百元的建筑成本,有些装修还不给赔偿。而地的部分,是价值差异比较大的部分,如果在城市,一亩地几千万,在农村偏远地区,一亩地几万块,政府开发商主要拆迁,要的是土地,不是你的房子。

如果整村拆迁,都没有房产证(宅基地证,不动产登记证)的话,拆迁也是有依据的,比如农村每四年进行的地调,地调图就是依据,拆迁中为了保护大多数人的合法利益,不能不分清楚临时加盖和原有宅基地。在实际拆迁中,因为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没有一个具体的法律依据,每个村在拆迁中的政策不同,拆迁的时候有可能所有的房子都按照房屋残值赔偿,土地赔偿(核算房屋)按照人均多少平方进行赔偿;也可能按照每户宅基地进行一定比例的拆几个平方还几个平方。

其实只要是合法房屋或者其他建筑物,均应当依法公平补偿。因为没有证件,所以,需要依法认定处理后,再依法办理补偿。

法律依据:国务院令第590号,第二十四条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依法予以处理。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

另外,《物权法》规定第三十条规定:“因合法建造、拆除房屋等事实行为设立或者消灭物权的,自事实行为成就时发生效力”。因此,房屋建成时,虽然无法证明享有合法的宅基地使用权,但是对于建成房屋享有合法的所有权。涉及到拆迁,有权拿到有关房屋价值的补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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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1-18
一,拆迁房的补偿,农村房屋只要有土地使用证(有门牌号),符合相关建房条件下,经过审批后盖的房子,都是可以获得相应补偿的。
二,拆迁居住房屋补偿:
(1)征地拆迁居住房屋,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撤销的,被拆迁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与货币补偿金额同等价值的产权房屋调换。
前款规定的货币补偿金额计算公式为:(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价+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追问

如果是城镇得房子呢

第2个回答  2019-01-18
复合一户一宅可足额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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