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再婚男方不给户口本怎么办

离婚后户口还在男方家里,现在要再婚领结婚证,男方不给户口本怎么办?直接拿着离婚证.身份证,可以在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再打一份户口本吗?先谢谢各位了

很多时候,夫妻双方在离婚时并不是好聚好散的,从而也导致了在迁移户口时有很多障碍,比如离婚后男方不给户口本,女方在进行户口的迁移时就没有办法顺利的办理,那么遇到这样的情况应该怎么办呢?有两种方法解决:第一种方法,确认户口本在男方的情况下可向法院提起诉讼。因户口本为双方共有并且共用,男方不愿拿出来即可以侵权为由起诉对方;第二种方法,也是更为便捷的方法:向户籍管理部门申请遗失补办。根据《公安部关于对因家庭矛盾导致户内成员无法使用本户居民户口簿有关问题的批复》内容,对于立为一户的家庭,其户主或家庭成员一方因家庭内部矛盾不愿将本户居民户口簿交与其他家庭成员使用、以至该家庭成员无法办理个人相关事务,且经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说服无效的,公安派出所可凭该家庭成员的书面申请以及相关证明,为其制发仅含首页和其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的居民户口簿,并在常住人口登记表和人口信息系统中注明相关情况。法律依据:《公安部关于对因家庭矛盾导致户内成员无法使用本户居民户口簿有关问题的批复》为保障公民依法使用居民户口簿的权利,对于立为一户的家庭,其户主或家庭成员一方因家庭内部矛盾不愿将本户居民户口簿交与其他家庭成员使用、以至该家庭成员无法办理个人相关事务,且经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说服无效的,公安派出所可凭该家庭成员的书面申请以及相关证明,为其制发仅含首页和其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的居民户口簿,并在常住人口登记表和人口信息系统中注明相关情况。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9-08-21

女方凭身份证,离婚证,离婚协议,单方到户籍派出所申请办理分户手续,办理一本只有女方一人名字的户口本。

户内成员仍在本址居住,因婚姻关系或者房屋产权变化等原因需要分户的,可以提交《居民户口簿》、原户主《居民身份证》以及下列材料之一,向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请:

(一)《结婚证》;

(二)《离婚证》或者人民法院离婚判决书、调解书;

(三)人民法院对房屋所有权、使用权分割的判决书、裁定书、决定书等(不含夫妻间确权);

(四)县级以上房产管理部门颁发的析产后的私房产权证、分割后的公房租赁使用证明(不含夫妻间确权)。

扩展资料:

办理再婚户口:

办理再婚户口需带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女方户籍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证明到男方户籍地派出所以“夫妻投靠”为由申请《户口准予迁入证明》。

带《户口准予迁入证明》、女方的户口本到女方户籍地派出所申请《户口准予迁出证明》。

带《户口准予迁出证明》、男方的户口本到男方户籍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即可。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分户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7-03-02
离婚后再婚,男方不给户口本,可以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说明情况,并争取由派出所开具户籍证明,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办理婚姻登记。

民政部关于贯彻执行《婚姻登记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
二、关于户口簿问题
当事人无法出具居民户口簿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办理婚姻登记;当事人属于集体户口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集体户口簿内本人的户口卡片或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其户籍情况的户口簿复印件办理婚姻登记。
当事人未办理落户手续的,户口迁出地或另一方当事人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办理婚姻登记。
第3个回答  2014-06-21
我就是派出所管户口的,你可以持身份证、离婚证到派出所分户,办理户口本,或者直接将户口迁回你的 原籍,就是你父母的户口所在地,再打印户口本、办理身份证,然后再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这样时间可能长一点。
第4个回答  2014-06-21
我是律师,就你所述,持离婚证、身份证到男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迁户口。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