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队对此没有明文规定,内部掌握的原则是,原则上不赞成家属到部队探亲,但对于到部队探亲的家属要热情相待。
军人亲属来队,单位首长应当安排军人与亲属团聚,并介绍军人在部队服役的情况,亲属离队时,可以允许军人送到临近的车站、港口、机场。
军人亲属来队的留住时间,义务兵的直系亲属不超过7日,士官和军官的配偶一般不超过45日,其他直系亲属一般不超过10日。
士官和军官配偶来队如因特殊情况需延长留住时间,应当经团以上单位首长批准,但延长时间不得超过15日。
军人非直系亲属一般不得留营住宿,因特殊情况需留营住宿时,士兵的,由营首长批准,军官的,由直接首长批准。
对在部队驻地附近从事经商和劳务活动的军人亲友,不得留营住宿,不得为其经商和劳务活动提供方便。
家属到部队一般不可以超过七天,招待所和自己在外住宿三样,家属区,招待所居住的话不需要钱,但是这个纯属私人感情,部队可以招待也可以不招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