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中档案接受与转寄?

我是2011届即将毕业的大专生,我学校要求签订就业协议,我在辽宁省鞍山市找了熟人给我在就业协议上盖章,是一家规模不大的私营,听说私营没权利接收档案,但是在就业协议上要求填写档案接受单位名称和档案转寄详细地址,那我如何填写这两项呢?我不想给熟人造成不必要的麻烦,可以不填档案接收单位,直接转寄到当地人事局吗?由于是专科生和我的户口没有关系,是不是户口接受地址就不用写了?还有党团组织关系接收单位是什么地方??感谢大家对我的帮助。

你好,
所谓的毕业生就业协议时院校统计就业率用的,上面的接受单位是可以不填的,如果不填你的档案将会寄回你的户口所在地的人事局,他们代为保管。还有所谓党团组织关系接收单位,如果你不是党员基本没什么关系,就放在你们学校先,等到你找到正式工作了再转都可以的。
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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