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生就业报到证》遗失的,须由本人提出申请,在省级报刊上刊登“遗失声明”,同时由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或用人单位)和学校出具《遗失证明》。在择业期内,由学校统一办理,重新补发新证,并在备注栏里注明“遗失补发”;超过择业期的,不再补发新证,只开具《遗失证明》。
户籍关系丢失的补办程序
1.本人写出书面申请,写清证件丢失的原因,证件迁出和迁往的地点及编号,申请补办。
2.由迁往所在地乡镇户籍关系管理部门及县以上户籍关系管理部门出具未入户的证明。
3.到学校户籍关系管理部门申请补办,并填写《户籍关系补发审批表》。
4.由户籍关系迁出部门依据迁出原始材料,核对无误,给予审批补发,并在补发证件上注明原号码的证件作废。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