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社保基数是指工资总额还是指实发工资?如果是工资总额,那么餐补、出差补助、车补这些也算入工资总额

我是大连的,以上问题应对与今年的社保年检,比如说我单位有员工工资超过大连的1939,但是每个月的社保都是按最低基数1939缴纳的,这算不算违法呀

社会保险基数是指职工在一个社保年度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是按上年1-12月申报个人所得税的工资、薪金税项的月平均额来进行确定。

申报个人所得税的工资、薪金税项是指个人因任职或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不得扣除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和医疗保险金。社会保险费实行各险种同基数核定。

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有上下限的规定,最低不能低于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私营企业职工、个体工商户雇工和非本市城镇户口职工不得低于50%,私营企业法人、股东、个体工商户业主不得低于100%);最高不能高于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00%。本市职工平均工资每年由市统计局公布。

缴费基数在同一缴费年度内一年一定,中途不作变更。每年4-6月,用人单位应根据所在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通知,申报本单位职工新一年度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还有疑问,可以留言,也可以在工作时间拨打当地社保咨询电话12333市话【市话收费】。

补充回答:你说的那种情况,公司的做法是违法的,应该按实际工资情况来为你们缴纳社保(只要基数不超过最高上限),而不应该按最低标准来交。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1-04-20
现阶段深圳市企业参加社会保险的各险种缴费比例及缴费工资基数如何界定?
险种 缴费比例 比例分配 缴费工资基数 适用范围
合计 单位 个人 共济 个人账户
养老保险
基本养老+地方补充养老 19% 11% 8% 11% 8% 以员工的每月工资总额为缴费基数,但不得高于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不得低于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高于或低于者,则分别按300%或60%为基数 深户员工
基本养老 18% 10% 8% 10% 8% 以员工的月工资总额为基数,但不得高于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最低不得低于市最低月工资水平 非深户员工
医疗保险
综合医疗(含地方补充医疗+生育医疗) 9% 7% 2% 不满45周岁,按缴费基数的5%计入个人账户;45周岁及以上,按缴费基数5.6%计入个人账户,其余进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 以员工的每月工资总额为缴费基数,但不得高于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不得低于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高于或低于者,则分别按300%或60%为基数 见备注
住院医疗(含地方补充医疗+生育医疗) 1% 0.8% 0.2% 6元进入社区门诊统筹基金,1元作为调剂金,其余进入大病统筹基金 以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
农民工医疗 12元 8元 4元
一次性缴纳18年医保费
12% 12%×12个月×18年 以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

失业保险
1%×单位人数×40%(单位承担) 在职员工
工伤保险
0.5%、1%、1.5%三个档次(单位承担) 以员工月工资总额为缴费基数,但不得低于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住房公积金 13%(单位承担) 以员工月工资总额为缴费基数 深户固定工及合同制工人
超龄费 调入时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0%+超龄年限×1%)×超龄年限 深户员工
第2个回答  2011-04-20
既不是工资总额也不是实发工资,而是各个公司与员工定下的基本工资线与各地社保基数线的参照数。餐补、出差补助等这些是不计入社保基数的。具体你要资询各个城市的社保服务电话。
第3个回答  2011-04-20
一般来说,社保基数,是按城市上年的职工在岗月平均工资缴纳的,不是按你工资来
社保的基数,每年都会调整,有特定的范畴标准
如果你的工资少于1939基数,比方说就只有1500,那也给你交了最低基数1939,你是不是要感谢单位呢?
第4个回答  2011-04-20
社保年检跟着劳保年检,公司一般操作的工资基数都没有算奖金,加班工资补贴等这些法律规定的部分,不晓得你们公司是不是。假如你们没有按照规定来,建议你社保的年检的时候在几个数字之前平衡一下各自的数字来匹配你的社保缴费基数~~反正只要平衡,社保才没闲心来仔细对的明细账~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