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房屋租赁合同,突然又急事不能续租,关于押金的问题

突然又急事不能续租,关于押金是否能够拿回,租赁合同见图片,划红线的是关于押金部分。
我应该怎么处理?请各位老师帮帮忙。
合同

你的租赁期限在2011年6月6日就到期了,到期后你有权不续租此房,所以6月6号以后如果你没有拖欠水电等费用或者没有损坏此房子的固定设施,房东就必须把押金退还给你。但是,如果在2011年6月6日之前不租此房的话,房东就有权不退还押金!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1-05-30
其实还是有点漏洞可以钻,前提是你们没有去续签合同,上面注明的是提前一个月告知对方续租,但是没有说以书面形式,所以你可以否认。
还有一种方式,就是你在找一个租房的人推荐给房东,双方的问题就都解决了~
建议用后者
觉得不错,采纳吧
第2个回答  2011-05-30
肯定是你违约,但是可以协商,还有个办法,就是你帮房东找到下家,房东一般不愿退押金就是会有空置期,你找到接手的再好好商量商量就不退不完也能退一部分吧,呵呵
第3个回答  2011-05-29
既然是续租的事情。说明原租赁合同已经到期。不租了即可。 押金依照合同的规定当然要退还了。除非有特别约定或者其他情况。
第4个回答  2011-05-30
合同有效,你违约在先,正常情况下不能要回押金,
如果你替房主找一位房客,承继合同问题就解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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