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每月扣除工资30%年底统一发放是否违反劳动法?

我们公司规定,每月只发放员工工资的70%,其余30%年底结算时候再统一发放,这种做法是否违反了劳动法?哪条?
扣除的名义没有说是奖金,就说是公司规定,年底再结算。有点儿押金或者保证金的感觉。而且这30%就是从基本工资里面扣除的。比如某个职位定岗月薪1200,每月却只发给840。

违反了劳动法。公司每月扣除工资30%年底统一发放的做法是违反劳动法的。 公司应该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如巢无固克扣工资是违法的,劳动法有明文规定。
法律分析
当然违法,根据有关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你们公司是克扣工资的行为,是不对的。但是我要补充说的是,那30%的工资是以什么名义克扣的,是否含在基本工资里面,如果用人单位认为那30%是奖金,年底统一发放的话,你得去看看你的工资单,,看看那30%究竟是什么或者去看看你们公司的薪酬管理制度。用人单位克扣劳动者工资的行为是不合理的。如果未及时支付工资,有两个途径可以要求支付工资:1、劳动者可以到当地劳动局劳动监察投诉;优点:方式简单。缺点:各地执法力度可能不是很大;2、可以到当地劳动局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还可以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如果是以拖欠工资提出的解除劳动关系,还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优点:除了工资外,还可以主张经济补偿、双倍工资等,并且一般都可以最终解决;缺点:申请劳动仲裁就是打劳动官司,程序稍多,需要专业人士指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七条 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第十五条 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一)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二)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三)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四)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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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5-08-26
1、公司每月扣除工资30%年底统一发放的做法是违反劳动法的。
2、法律依据《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第2个回答  2007-05-31
当然违法,根据劳动法第50条的,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你们公司是克扣工资的行为,是不对的,
但是我要补充说的是,那30%的工资是以什么名义克扣的?,是否含在基本工资里面,如果用人单位认为那30%是奖金,年底统一发放的话,你得去看看你的工资单了,看看那30%究竟是什么,或者去看看你们公司的薪酬管理制度.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3个回答  2007-05-31
每月70%的工资不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的话,就不违法
第4个回答  2007-05-31
克扣工资是违法的,劳动法有明文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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