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11年5月3日递交的辞职报告,当时部门领导同意并签了字,人力资源部和总经理不同意辞职,也没签字,经过死磨硬缠,5月18日人力资源部最终同意并签了字,本来我想一个月后不管批不批我就走人,但因为从我递交辞职报告到18号这半个月,部门领导一直排斥我,处处刁难我,我很压抑,另外家中确实有急事,18号那天人力资源部签了字后我就走了,没有履行完离职手续,请问公司会不会卡我的社保,这办月的工资我没指望要,另外我因公垫付的几百元费用没有报销,这些钱能不能拿到手,主要是公司会不会卡我的社保保险,这才是我最担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