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个回答 2011-05-20
1.完全可以,理论上30天前通知即可
2.在公司给你提供培训,而且签一个培训之后多长时间内不能离职的协议的情况下才有赔偿之说.
保密协议,同行不就职,那些都是废纸,那些生效的前提是你离职之后不去同行期间得给你补偿.
3.一般不会出现不放你走的情况出现,只会是谈判曲折只说,多谈谈,,谈到什么时候交接任务,什么时候离职等等完毕..要不然你办理调档,算工资,迁户口等等一系列会受到麻烦.劳动局仲裁是按照你领导签字时间算的,要不很难取证你提交了一个月的证据/领导一句我没看到完了.所以还是多谈谈,-注意不要被忽悠,除了RMB一切都是浮云.
4.离职了他们恨不得你赶紧走呢.你不办,人家还不乐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