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09年6月毕业生,10月份在一个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工作,10年3月签合同,于11年3月底合同满1年后辞职,辞职后去办理档案关系,人才中心说要办理转正定级,给原单位打电话说的是让我写一个当初工作时提到评助理用的一个申报材料,请问这两者是一回事么?请问这个转正定级是否影响工龄,对以后的工作有什么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