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专上一年去当兵后可以在回来上学吗?

如题所述

  大专上一年去当兵后可以在回来上学。
  学生入伍后,原就读学校保留学籍,退伍后准其复学。对原就读学校撤销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安排转入同等学历相关专业高等学校复学;原所学专业撤销的,由学校安排转入其他专业复学;个别学习有困难的,可以申请延长学习时间;对专科升本科、本科报考研究生的,在同等条件下应优先录取。在部队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原是本科生的可申请转到本校其他专业学习,原是专科生的可以免试进入本校同专业或相近专业的本科学习,属独立设置的专科学校的专科生,由学校报所在省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安排;荣立二等功以上奖励的,所学本科专业毕业后,可免试保送所学专业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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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03-31
大专上一年去当兵是可以办学籍保留的,回来可以继续上学
01

爱情就像树叶,没有相同的一片,即便有的形状相同,经络也会有所不同。每个人经营的方式不同,爱情所呈现的模样亦不相同。

经营婚姻,夫妻两个想互相去温暖,却又无法靠近,矛盾、磨合会成为爱情的“滤镜”,让爱情一点点变得千疮百孔。

叔本华说:“人就像寒冬里的刺猬,互相靠得太近会觉得刺痛彼此,离得太远又感到寒冷。”

爱情就像是一株树苗,需要不断浇灌,需要不断去经营。经营爱情,让男人长期深情爱女人的方式,挖掘“共性”。

“共性”,会将两个人更紧密的联系在一起。

两个人爱吃的一道菜,喜欢的电视剧,或是欣赏的明星,看过觉得很好看的书,等等,都会让爱情变得浓郁。

爱一个人想要长久地在一起,就要找两个人的“共性”。

02、在琐碎生活中,挖掘习惯“共性”

琐碎的生活,是枯燥乏味的,女人想要男人长期深情爱你,便要懂得挖掘生活里,两个人习惯的“共性”。

或是两个人都喜欢音乐,同时喜欢一个歌手,放下手中繁琐复杂的工作,打开电视机,一起听,大声跟着一起唱,忘记所有烦恼。

或是晚上都喜欢散步,在熙熙攘攘的人群中,害怕走散,紧紧握住对方的手,交换着眼神,坚定一起走下去的决心,会感觉到幸福的存在。

亦或是都喜欢在睡觉前说说话,交换一下白天听到的故事,或是遇到的奇葩事,说着说着,不愉快都变成了愉快,开心伴随着甜美的微笑,一起进入梦乡。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10-02
学生入伍后,原就读学校保留学籍,退伍后准其复学。对原就读学校撤销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安排转入同等学历相关专业高等学校复学;原所学专业撤销的,由学校安排转入其他专业复学;个别学习有困难的,可以申请延长学习时间;对专科升本科、本科报考研究生的,在同等条件下应优先录取。在部队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原是本科生的可申请转到本校其他专业学习,原是专科生的可以免试进入本校同专业或相近专业的本科学习,属独立设置的专科学校的专科生,由学校报所在省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安排;荣立二等功以上奖励的,所学本科专业毕业后,可免试保送所学专业研究生。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3个回答  2011-01-08
可以的!
根据相关规定,学校会为你保留学籍,退伍以后还可以回来继续上学!
第4个回答  2021-03-31
士官吗?毕业以后去报名:

1.什么是招收士官:

直接从非军事部门招收士官(简称招收士官),是指根据《兵役法》、《征兵工作条例》以及有关规定,直接招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入伍,作为志愿兵役制士兵到部队服现役。

2.招收士官有何条件要求:

招收士官的对象为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所学专业符合部队需要,未婚,男性年龄不超过24周岁(截止当年7月31日);政治和体格条件,按照征集义务兵有关规定执行。招收的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所在高校和所学专业已开展职业技能鉴定的,应当取得国家颁发的中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

义务兵?现在就可以去报名:

国家鼓励大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这里的“大学生”如何界定:

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民办普通高等学校和独立学院,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全日制普通本科、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已被普通高校录取但未报到入学的学生。

征集的大学生以男性为主,女性大学生征集根据军队需要确定。男性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为年满18至22周岁,高职(专科)毕业生可放宽到23周岁,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可放宽到24周岁。女性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为年满18到20周岁,应届毕业生放宽到22周岁。

高等学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是指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学生,在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下同)实行代偿;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前正在高等学校就读的学生(含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高等学校新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自愿复学或入学的,国家实行学费减免。

按照《关于调整完善国家助学贷款相关政策措施的通知》(财教〔2014〕180号)、《财政部、教育部、总参谋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办法>的通知》(财教〔2013〕236号)、《关于对直接招收为士官的高等学校学生施行国家资助的通知》(财教[2015]462号)文件规定:

(1)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及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

(2)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金额,按学生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本金及其全部偿还之前产生的利息,下同)两者金额较高者执行,据实补偿或者代偿。退役复学后学费减免金额,按学校实际收取学费金额执行。超出标准部分不予补偿、代偿或减免。

(3)获学费补偿学生在校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补偿资金必须首先用于偿还国家助学贷款。如补偿金额高于国家助学贷款金额,高出部分退还学生。

(4)从2015年起,国家对直接招收为士官的高等学校学生施行国家资助,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实行代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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