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况比较复杂!我父亲刚刚去世,母亲早在我小的时候就去世了!现在家里留下三套住房,一套是父亲再婚前单位分的房子,一套是父亲跟后母一起买的房子,还有一套是后妈买的房子。
问题1:现在父亲在婚后的两套房子如何分配,各分多少?
问题2:父亲在婚前的房子,后妈应该是没有继承权,但已经过户给后妈,但去公证处签字,过户结束。因为办理公证的公证员是后妈的亲戚,我跟爷爷奶奶都签字过给她了,但公证过程中,少一个签字,我父亲之前还有一个前妻,她当时也有一个孩子跟我一样大,当时我们都未满18周岁,后来离婚了,那个孩子应该也有继承权。我想问的是刻意跳过那个孩子,他也未签字,这个公证的效果是否合法?
请专业人士解答!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