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问题

情况比较复杂!我父亲刚刚去世,母亲早在我小的时候就去世了!现在家里留下三套住房,一套是父亲再婚前单位分的房子,一套是父亲跟后母一起买的房子,还有一套是后妈买的房子。
问题1:现在父亲在婚后的两套房子如何分配,各分多少?
问题2:父亲在婚前的房子,后妈应该是没有继承权,但已经过户给后妈,但去公证处签字,过户结束。因为办理公证的公证员是后妈的亲戚,我跟爷爷奶奶都签字过给她了,但公证过程中,少一个签字,我父亲之前还有一个前妻,她当时也有一个孩子跟我一样大,当时我们都未满18周岁,后来离婚了,那个孩子应该也有继承权。我想问的是刻意跳过那个孩子,他也未签字,这个公证的效果是否合法?

请专业人士解答!谢谢!

  1、“问题1:现在父亲在婚后的两套房子如何分配,各分多少?”:
  (1)你父亲的后母一起买的房子:应是夫妻共同财产,先分出一半归你继母,另一半做为你父亲的遗产。你父亲遗产部分(一半房产),没有遗嘱时,应由你继母、你、你父亲和后母的孩子、你爷爷奶奶(如果还在的话)共同继承,一般是均分。
  (2)你后母自己买的房子:如果不是用她自己的婚前个人财产所购、或者她和你父亲有书面约定作为她的个人财产的,即使是在她名下,也是夫妻共同财产,处理方式同上。
  如果她有证据证明是用她婚前个人财产购买、或者她与你父亲书面约定了作为她的个人财产:这房子是你继母一人的,其他人无权分。

  2、“父亲在婚前的房子,后妈应该是没有继承权”:这话不正确,如果这房子还在你父亲名下,虽然是你父亲再婚的婚前个人财产,你继母也一样有继承权,只是婚前个人财产不能先分出一半归你继母,而是此房全部做为你父亲的遗产,由你和你继母、你爷爷奶奶、你父亲与继母的孩子共同继承。

  3、已经过户给后妈:
  (1)这事有些麻烦,在你找到证据证明公证错误、推翻公证书并到房管局办理撤销变更登记或是拿到法院判决确认过户登记错误前,这房子就是你父亲和你后妈的夫妻共同财产或是她的个人财产了。
  (2)再问一下:过户给你后妈,是在你父亲去世前、还是去世后?

  4、“因为办理公证的公证员是后妈的亲戚”:公证员应当回避,公证程序上有瑕疵。

  5、“我跟爷爷奶奶都签字过给她了,但公证过程中,少一个签字,我父亲之前还有一个前妻,她当时也有一个孩子跟我一样大,当时我们都未满18周岁,后来离婚了,那个孩子应该也有继承权。我想问的是刻意跳过那个孩子,他也未签字,这个公证的效果是否合法?”:
  (1)你签字时是否满18周岁?如果不满18周岁,你的签字同意过户应是无效(但如果你已经满16周岁且能以自己的劳动收入维持一般生活水平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签字有效)。
  (2)正像你所说:那个孩子对此房也应有继承权,未经他签字就过户给你后妈,他有权请求撤销公证、撤销过户登记。可以让他出面起诉,撤销公证和过户后收回房子,另行继承分割。但你和你爷爷奶奶签字同意将你们的份额给你后妈的,如果没有证据证明当时是被欺诈或胁迫的,可能很难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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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1-12
公正之后就有法律效应,不管合理与否。
你爸爸在婚前的财产,后妈不一定没有继承权,除非有协议。
你现在就是搞搞清楚哪些财产是你爸爸的,然后你和你后妈或者还有其他的什么子女都是第一顺位继承人,然后按比例分。
最好请个律师,咨询下,这个还真复杂。
第2个回答  2011-01-13
一套是他们共同财产,一套情况不明,如果后妈是用你父亲和她的共同收入买的,也是共同财产。
那个孩子有继承权,情况复杂,最好面谈
第3个回答  2011-01-26
问题1、你父亲婚前的房子是他自己的,婚后的房子是共同财产。也就说进入继承程序的是婚前一套房,婚后半套房。
问题2、问题看不清,但你父亲前妻的孩子应当有继承权是肯定的,但你父亲将自己的房屋过户给妻子是他对自己权利的处分,可以不经过那个孩子的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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