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6-11-01
1、一般认定无效,但第三人善意、有偿取得该财产的,应当维护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对其他共有人的损失,由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人赔偿。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89条规定:
共同共有人对共有财产享有共同的权利,承担共同的义务。在共同共有关系存续期间,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一般认定无效。但第三人善意、有偿取得该财产的,应当维护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对其他共有人的损失,由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人赔偿。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8-09-15
如果你们之间还没有办离婚手续,买房者可以认为你们仍然是夫妻身份,你在场并没表示反对,即使没有签字,买房者也足以有理由认为你同意。所以是有效的。
补充回答:如果是你们这一方的原因不想卖了,那么确实要双倍返还定金,也就是退还10万元。如果对方不能证明你当时在场,由于你也没有签字,只要在过户之前,你可以否认你知情,然后起诉你妻子擅自处分财产,还是有希望把房子要回来的。但是还是要负违约金。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10-12-31
此房产协议是因离婚需要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需双方均签订协议。
第4个回答 2010-12-31
这房子是你婚前有的还是婚后有的 婚前你自己的话 你自己做主 如果是婚后才有的你老婆和你谁出的钱多给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