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等,两道经济法基础知识题!!求答案

1. 2006年3月20日,上海的甲公司与北京的乙公司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购买1000吨化工原料,总价款为200万元;乙公司在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交货,甲公司在验货后7日内付款。双方没有明确约定履行地点。
合同签订后,甲公司以其办公用房作抵押向丙银行借款200万元,并办理了抵押登记手续。由于办公用房的价值仅为100万元,甲公司又请求丁公司为该笔借款提供了保证担保。丙银行与丁公司的保证合同没有约定保证方式及保证范围,但约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限至借款本息还清时为止。
4月10日,乙公司准备通过铁路运输部门发货时,甲公司的竞争对手告知乙公司,甲公司经营状况不佳,将要破产。乙公司随即暂停了货物发运,并电告甲公司暂停发货的原因,要求甲公司提供担保。甲公司告知乙公司:本公司经营正常,货款已经备齐,乙公司应尽快履行合同,否则将追究违约责任。但乙公司坚持要求甲公司提供担保。甲公司急需这批货物,只好按照乙公司的要求,提供了银行保函。5月25日,乙公司收到银行保函,当日向铁路运输部门支付了运费并发货。货物在运输途中,遇泥石流灾害全部灭失。
借款合同到期后,甲公司没有偿还丙银行的借款本息。
要求: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乙公司暂停发货是否有法律依据?并说明理由。
(2)在买卖合同履行地点约定不明确的情况下,应当如何交付标的物?
(3)货物灭失的损失应当由谁承担?并说明理由。
(4)铁路运输部门是否应当依据运输合同承担违约责任?乙公司可否要求铁路运输门返还运费?并分别说明理由。
(5)丁公司应当承担连带保证责任还是一般保证责任?并说明理由。
(6)丙银行可否直接要求丁公司承担200万元的保证责任?并说明理由。

2.国内某工厂与一日本公司拟设立一中外合资企业,双方签定了合同,约定:⑴合资企业的注册资金为5000万元,其中中方出资2000万元,外方出资1000万元,其余2000万元待合资企业成立后以合资企业名义向银行贷款解决;中方的出资方式是;场地使用权和厂房1000万元,机器设备500万元,现金500万元;外方的出资方式为:现金200万元,工业产权800万元。⑵合资企业今后以向社会发行股票的方式来筹集企业扩大再生产所需的资金。⑶为保证合同的履行,中方的出资由其主管部门市轻工业局担保,外方的出资由另一中外合资企业担保。请具体分析该合同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我只会第一题诶,是我们老师讲过的
(1)没有法律依据,因为如果乙公司要暂停货物发运必须要有证据证明“甲公司经营状况不佳将要破产”才可以。
(2)如果标的物是货币,则在货币接受方交付;如果标的物事不动产则要在不动产所在地交付;如果是其他标的物则要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交付。
(3)由乙承担,因为乙在没有证据就暂停了发货属于违约。
(4)铁路部门不需要承担违约责任,因为是不可抗力破坏了乙和铁路部门的合同,而不可抗力是在免责条款里;但乙可以要求铁路部门退还运费,运输是乙和铁路部门的合同,而铁路部门没有履行完把货物运到的责任所以乙不必支付运费即可以要求退还运费
(5)如果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付方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保证责任承担保证责任;本题合同中没有约定所以丁要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6)不可,如果在同一个担保中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则要优先执行物的担保,所以丁公司只需承担100万元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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