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级别管辖异议规定》,第三条说 提交答辩状期间届满后,原告增加诉讼请求金额致使案件标的额超过受诉人民法院级别管辖标准,被告提出管辖权异议,请求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本规定第一条审查并作出裁定。
但是级别管辖恒定不是说 级别管辖按起诉时的诉讼标的额确定后,不因为诉讼标的额增加或减少而变动
一个说金额增加要审查 一个说 不变 是哪里理解错了吗
关于级别管辖恒定和级别管辖异议规定的问题
”综上,个人认为以上规定并不矛盾,《级别管辖异议规定》第一条强调提出异议的时间,及对异议的处理结果,第三条强调特殊情况下可以超过答辩期提出异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级别管辖规定几个问题的批复》强调的是何种情况下应移送,何种情况下不移送。
级别管辖恒定是指的什么?
级别管辖恒定是指第一审法院对已系属的民事案件有管辖权,案件就自始至终由其管辖,不得因确定管辖权因素发生变化而改变级别管辖。有关级别管辖之规定主要在《民事诉讼法》第十八条至第二十一条,由于“重大”、“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等概念缺乏操作性。实践中,法院一般以民事案件诉讼标的金额来确定第...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级别管辖异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一条 被告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管辖权异议,认为受诉人民法院违反级别管辖规定,案件应当由上级人民法院或者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受诉人民法院应当审查,并在受理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裁定:(一)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二)异议成立的,裁定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第二条 在管辖权异议裁定作...
级别管辖恒定是什么意思?
级别管辖恒定是指按级别确定案件管辖权,划分上下级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分工和权限,以起诉时为标准,起诉时对案件享有管辖权的法院,不因确定管辖的事实在诉讼过程中发生变化而影响其管辖权。《民事诉讼法》第十七条 基层法院管辖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第十八...
级别管辖不适用管辖权异议制度
为了使案件当事人有机会向人民法院表达其对管辖权问题的不同意见,使法律关于管辖的规定得到正确适用。一、提出管辖权异议的条件:1、提出管辖权异议的主体必须是案件当事人。在审判实践中,提出案件管辖权异议的当事人通常是被告。对于第三人能否对管辖权提出异议,应当区别而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级别管辖的规定
法律分析:为正确审理民事级别管辖异议案件,依法维护诉讼秩序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结合审判实践,制定本规定。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级别管辖异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一条 被告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管辖权异议,认为受诉人民法院违反级别管辖规定,...
管辖权恒定原则适用级别管辖吗?
2、级别管辖恒定主要是指级别管辖按照起诉时的标的额确定后,不因为诉讼过程中的标的额的增加或减少而变动。但当事人故意规避有关级别管辖等规定的除外。3、地域管辖恒定主要是指地域管辖按起诉时的标准确定后,不因诉讼过程中据以确定管辖的因素的变动而受影响。具体说来,当事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的...
级别管辖异议的审查是怎样的?
级别管辖异议的审查是由法院对此进行一定的审查,是否符合级别管辖。级别管辖是上下级法院之间就一审案件审理方面的分工。当事人就级别管辖权提出管辖异议的,受诉法院应认真审查,确无管辖权的,应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法院,并告知当事人,但不作裁定。对下级法院拒不移送,作出实体判决的,上级法院应当...
《关于当事人就级别管辖提出异议应如何处理问题的函》
当事人就级别管辖权提出管辖异议的,受诉法院应认真审查,确无管辖权的,应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法院,并告知当事人,但不作裁定。受诉法院拒不移送,当事人向其上级法院反映情况并就此提出异议的,上级法院应当调查了解,认真研究,并作出相应的决定,如情况属实确有必要移送的,应当通知下级法院将...
管辖恒定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管辖恒定包括级别管辖恒定和地域管辖恒定,前者主要指级别管辖按起诉时的诉讼标的额确定后,不因为诉讼过程中标的额增加或减少而变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级别管辖规定几个问题的批复》中规定:“当事人在诉讼中增加诉讼请求从而加大诉讼标的额,致使诉讼标的额超过受诉人民法院级别管辖权限的,一般不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