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什么是带福利性质的拆迁还建房,一人可以有两套这样的房子吗?谢谢!

如题所述

在政策保障托底上,规定了拆迁补偿低限,即城四区10.5万元、近郊四区9.9万元;自建房补偿,即对于无正式住房、长期居住自建房且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以给予安置补助费;实行廉租还贷政策,即被拆迁的低保家庭通过实行租金补贴还贷。
自建房从法律性质上讲属于违章建筑,按照新《办法》的规定,拆迁时,拆迁人对违章建筑不予补偿。但由于自建房有其存在的特殊客观历史原因,如果对自建房居民不支付任何费用,可能会给社会带来不稳定因素,导致拆迁工作无法正常进行。因此,对自建房居民按户给予带有福利性质的拆迁安置补助费十分必要。《批复》规定,对拆迁范围内符合规定条件的自建房居民,拆迁人应当按照经济适用住房均价和规定面积标准给予拆迁安置补助费。拆迁安置补助费标准按以下公式进行计算:拆迁安置补助费=经济适用住房均价×规定面积标准。其中,经济适用住房均价标准与住房困难户申请拆迁安置补助费时规定补偿低限中的经济适用住房标准相同;规定面积标准,2002年12月31日前,城、近郊区规定面积标准按照每户20平方米计算;远郊区、县由区、县政府根据当地居民住房水平自行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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