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内五区街道办事处:
和平区:南湖街道、八经街道办事处、砂山街道办事处、集贤街道办事处、新华街道办事处、北市场街道办事处、新兴街道办事处、长白街道办事处。
遂川街道办事处、吴淞街道办事处、西塔街道办事处、中山街道办事处、太原街街道办事处、马路湾街道办事处、北道口街道办事处、南市场街道办事处。
《沈阳市社区工作暂行办法》第七条社区工作的主任任务:
(一)宣传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教育社区成员依法履行应尽的义务,提倡科学,反对迷信,提倡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二)组织开展面向社区成员的各种社区服务和文化娱乐、体育活动,发展便民利民的社区服务事业,完善对老年人、残疾人、优抚对象和弱势群体的服务网络,开展群众性的互助、互济活动,帮助失业人员就业;
(三)协助政府做好社区成员最低生活保障和企业退休、失业人员管理与服务工作,协助有关部门维护本地区的社会治安和对流动人口的管理,开展对刑满释放、解除劳动教养人员的帮教活动,调解民间纠纷,协助政府有关部门做好征兵、计划生育、妇女和侨务等与社区成员有关的各项工作。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沈阳市社区工作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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